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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如何在屑作里攻略渣男反派

用户YoAAK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双男主,相爱相杀,温馨日常,鬼畜渣攻大反派,警受vs修士攻,老梗合集)在看完一本令人发指的猎奇BL小说后,唐迎乐就穿越了。“啊哈!”他兴奋地苍蝇搓手。“难道我也是那拥有系统金手指的天选之子?”很可惜,系统没有,金手指更别想。天选之子开局就遇上一位陌生人。对方温柔体贴有够帅,说起话来,一双桃花眼还特别勾人,然而……“我是莫笙,你忘了?”莫笙?那个为了报仇就将男主三连啪到死的鬼畜渣攻?唐迎乐倒吸口气。眼看对方头上还顶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进度条,感觉一旦读条完毕就会解除封印鬼畜化。便吓得立刻夺门而逃,却赫然惊见满大街都是……“人”?再然后,他就发现——见鬼了!我穿的根本就不是BL文啊!

主角:唐迎乐,钟正   更新:2023-01-30 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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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唐迎乐,钟正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如何在屑作里攻略渣男反派》,由网络作家“用户YoAAK”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双男主,相爱相杀,温馨日常,鬼畜渣攻大反派,警受vs修士攻,老梗合集)在看完一本令人发指的猎奇BL小说后,唐迎乐就穿越了。“啊哈!”他兴奋地苍蝇搓手。“难道我也是那拥有系统金手指的天选之子?”很可惜,系统没有,金手指更别想。天选之子开局就遇上一位陌生人。对方温柔体贴有够帅,说起话来,一双桃花眼还特别勾人,然而……“我是莫笙,你忘了?”莫笙?那个为了报仇就将男主三连啪到死的鬼畜渣攻?唐迎乐倒吸口气。眼看对方头上还顶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进度条,感觉一旦读条完毕就会解除封印鬼畜化。便吓得立刻夺门而逃,却赫然惊见满大街都是……“人”?再然后,他就发现——见鬼了!我穿的根本就不是BL文啊!

《穿书,如何在屑作里攻略渣男反派》精彩片段

寂静的夜里,不知何来的风钻进纱窗,吹来炎夏的湿意。

青年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发出阵阵难耐的低吟。

一抹艳色自轻启的嘴唇向外蔓延,将润泽的肌肤染上不寻常的淡粉。

好似他整个人都浸泡在温泉中,从发丝到脚趾都在逐波摇荡,灼烫不已。

淡雅的檀香于鼻间缭绕,交杂着唇齿轻吐的酒精气息。

衣物窸窸窣窣地摩擦着,无力的身子任人摆布,温热的触感贴着肌肤在腰间游移,激起一丝又一丝的轻颤。

他眉头紧蹙地试图闪躲,却被一双强而有力的大手禁锢。

耳边还能感受到对方乱了节奏的吐息,与自己粗重的呼吸声编织成耳鬓厮磨的暧昧。

面对如此旖旎,唐迎乐依旧紧闭双眼,嘴角......微扬。

唉呀,又做春梦了,嘿嘿嘿……

作为一个自小就孤苦无依的单身狗,他的快乐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尽管这梦的节奏有点缓慢,却恰好是他最喜欢的那种小火慢炖。

先是半推半就、轻柔撩拨,然后一点点褪去衣物,再然后..……

滴——

尖锐的机械音突兀响起,将浩浩黄海炸得灰飞烟灭。

“警告! 系统发生错误,绑定宿主失败,请求管理员技术支持!”

唐迎乐浑身一震。

系...... 什么? 什么失败?

刹那间,什么追求快乐的心思都没了,他的意识如魂归附体般迅速一沉,从混沌中清醒过来。

才惊觉春梦不是梦,他是真的正被人压着,裤头也正被人拉扯着。

靠!

他大惊失色地睁开双眼,不说二话朝压着自己的男人挥出一拳后,就拉住拉链半开的裤子滚下床。

并匆匆抓起一只拖鞋挡在身前,以极其狼狈的姿势跌坐在地板上,怒声质问:“你是谁? 你想干什么?”

黄天在上,虽然他是个渴望的小零,也幻想过天降一个猛一,但妈妈说...…

不对,他是孤儿没有妈,是老师说陌生人的棒棒糖不可以乱吃。

幸好男人没料到他会出手,在被打个正着后,就径自皱着眉坐在床上。

似是无法理解事情的转变,迟迟没有任何动作。

唐迎乐便趁这个机会仔细打量对方,试图将的猥琐样貌记下来好报警处理。

结果这一看,他就在心中捂住脸,把脑浆荡出了惊涛骇浪。

遥控器! 遥控器在哪? 他要按下倒退键,在看一遍正确的起床方式。

只见男人不仅长得一点也不猥琐,还五官俊美,仿佛是被神之手精雕细琢过,帅到没人性。

身材也极好,宽肩窄腰,短袖T恤下隐约可见线条流畅的精实肌肉。

简直就是他们小零圈梦幻男神般的存在,非常值得.....

他一掌巴飞在颅内荡漾的自己。

重振心神后,他见男人依然默不吭声,也不知是不是在装傻。

就壮起胆子再吼一声:“喂! 你谁啊? 在我家干什么?”

然后,内心有个小小唐在帮对方回答:“不是明摆着吗?”

“……”

不、不行!

唐迎乐,你不能这么没有底限!

他继续在脑海里一边暴打脏掉的自己,一边一本正经地举着拖鞋摆出防卫姿态。

极力掩藏颅内快如弹幕的各种黄段子。

果然!BL文不能天天看,容易掉节操。

终于,男人清醒过来。

先是盯着唐迎乐瞧了老半天,像在审视什么般神色阴晴不定。

若是套用小说的写法,大概能用一个饼状图来诠释什么叫三分惊喜、三份怀疑、三分无措和一分的哀伤。

精分得宛如一个狗血言情剧的男主角。

就很浮夸。

唐迎乐按捺着吐槽欲,心惊胆战地严阵以待。

直到他忍不住估计对方是否下一秒就要来一波狂风暴雨式的嘶吼时,才见男人莞尔一笑,柔声说:“我是莫笙,你忘了?”

啊,人帅,声音也好听!

但他依然觉得智商受到了污辱,义正严词地怒道:“我当然知道你是陌生人啊!”

男人的嘴角一僵,“莫笙,何以箫笙陌的笙。”

唐迎乐愣了一下,原来是指对方的姓名。

便用理工科的脑子转了转,迟疑地发出灵魂质问:“何以箫笙陌的陌?”

“……变幻莫测的莫。”莫笙无语。“又不是小说,哪来这么罕见的姓?”

“也对喔。”唐迎乐回完,就感觉这名字似曾相识。

他捂着仍有些昏沉的脑袋,从莫笙那双带着笑意的桃花眼移开视线。

见自己不在原来的住处,便警惕地打量四周这是一间十分整洁的宽敞卧室。

与他那间像要吸不到氧气的蜗居截然不同,显然这房子的主人有一定的经济水准。

而挂在对面衣柜上的警服,也证明了他的猜测。

这么说起来。

难道是他受伤昏倒后,警察蜀黍接获通报赶来救他。

见他生活贫苦不利休养,就善心大发地把他接到家里照顾,之所以会脱他裤子只是为了帮他检查伤势吗?

这真是太感人了……

才怪短短几秒间,一场变态黑警绑架孤儿的喋血虐杀案,就在颅内小剧场火热上演。

他抓紧手中的拖鞋,一手往后腰处摸了摸。

确认没被摘走什么器官内脏后,稍微松了口气。

并佯装镇定地站起身,扬起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虚假微笑。

“那个……时间也晚了,我……”

他努力想着说辞,边小心翼翼地往房门移去,却在踏出几步后猛然一顿。

他诧异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大双眼,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场景。

“你头上是什么?”他惊疑问道。

先前他坐在地上视野有限,又一心顾着人身安全,只来得及观察到莫笙的相貌。

直到刚刚视角转换,才发现对方的头顶上方竟悬着一条又粗又长的横杠。

横杠的两端呈尖角状,杠身除了最左方有一点绿外,其余全是淡灰色。

看起来像极了游戏里的进度条。

莫笙闻言,抬头看了下,俊美无俦的脸满是疑惑。“头上有什么吗?”

唐迎乐震惊地张大嘴。

该不会这根像进度条的横杠只有自己看得见吧?

面对莫笙毫无作伪的纳闷神情,他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飘开目光。

滑过邻近卧室门口的镜子,不禁再次错愕地倒吸口气。

这是谁?

等等,房里还有第三个人吗?

他迅速转头看了看身后,又看看镜子,再看看莫笙,又看看镜子,再看看身后……

如此周而复始,就是没在镜子里看见他自己。

只见到一个眉目俊秀的陌生青年正瞪大一双漂亮的杏眼,随他的动作把一颗头摇成了波浪鼓。

沃德发?

这是哪来的照妖镜?

唐迎乐非常错乱,感觉脑袋要转不过来了然后,他就听见莫笙悠悠的呼唤。

“钟正。”

他顿了一下,颤颤巍巍地转过头,满目惊呆地看向莫笙。“你叫我什么?”

莫笙望着他,眼底似有浓墨,既深邃又温柔地说:“钟正,怎么了?”

钟......正……

电光石火间,他想起“梦里”那道警告“系统发生错误”的机械音。

便闪过一个挟带滚滚天雷的狗血念头。

有如一把开启封印的钥匙,将他昏迷前的那段诡异经历一一在脑海回放。

最终停留在睡觉前电脑屏幕上的三个字。

回生境。

回生境是一部网络BL小说,纯纯的屑作。

它既清新脱俗,又非常地丧心病狂。

标题左看右看都与黄无关就算了,开头还来了场正经八百的刑侦剧。

以主角“钟正”的视角讲述一桩连环凶杀案的始末,并在凶嫌身亡后自剖内心的罪恶。

文风之沉重严肃,差点让唐迎乐以为自己跑错棚。

要不是评论区有网友留言要耐心看,保证后面肉多汁美,否则他的右手就要操作鼠标退出了。

尽管如此,唐迎乐还是很满意钟正这个帅气小警察的设定。

毕竟他身为一个在寄养家庭与收留所之间流转的孤儿。

既没钱也没才,更没有姿色,命中注定要当一只单身狗。

最大的慰藉,就是在周末的孤单寂寞夜里看个BL小说自娱自嗨,幻想自己是一个苏翻天的小帅哥在赛车场上肆意纵横。

于是,在一个热浪侵袭的夏夜里。

他快速洗完澡后,就窝在二十平的狭小公寓里。

捧着一碗廉价的泡面,点开网友强力推荐的小说,对着发出嗡嗡噪音的老旧笔记本目光如炬。

然后.....没有然后。

他被那部文的后续发展雷出了心理阴影。

气得他无视手机岌岌可危的网络流量,立刻上BL同好群跟基友们大吐苦水。

接着就发生一连串意外事故。

先是喝水被呛,鼻孔喷水如柱,然后,脚趾勾到电脑线插头,被电得一阵抽搐。

接着,去浴室给脚趾冲冷水,不慎滑倒,后脑勺狠狠地撞在磁砖上。

最后,他将吃完泡面的碗拿去洗,一叠杂物从厨柜硄啷啷砸下来。

他摸了摸受到二次伤害的脑壳,正庆幸自己的命够硬时,手机就漏电爆炸了……

“我?” 颤抖的食指转向自己,唐迎乐不死心地确认。“我是钟正?

那个后续被虐得体无完肤的男主小贱受——钟正。

也就是说,他不仅在爆炸意外中,不慎跟上时下最流行的穿越潮流。

还偏偏穿进《回生境》这部狗血猎奇的屑作里,变成了注定要被啪到死的主角。

而且,就在刚刚,会成为穿越者开挂小助手的系统,还出错失败了!

厚礼蟹!

他惊恐地倒退一步,再次盯着莫笙头上的进度条,感觉非常不祥。

因为他还想起一件更惊人的事。

原文中,那个虐钟正千百遍的鬼畜渣男攻,就是莫笙!

幸好莫笙现在看起来还不渣,并扬着翩翩君子般的温柔微笑走到他面前。

用带着几分宠溺的悦耳嗓音说:“你不会是醉到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唐迎乐很想说不是,但他不敢。

因为“穿越”的猜测实在太过惊人,他更倾向于眼前的陌生大哥在对他开玩笑。

可是有谁开玩笑会先把人绑到一个特地布置的房间,又设计一个人照人帅的镜子,并算准他醒来的时间脱他裤子?

莫笙见他惊疑不定地瞪着自己,便投降似地无奈说:

“你叫钟正,我们刚在酒吧认识,聊得很来,你不小心喝多了,我看正好顺路就送你回来,记起来了吗?”

记、不、起、来!

唐迎乐差点这么吼回去

等等,刚在酒吧认识?

所以现在是钟正跟莫笙相遇的第一天。

他心中一震,双手抱胸把身子往后一缩,散发出要叫破喉咙的决然气势。

满眼写着震惊与愤怒的谴责。

才第一天就把人灌醉肆意摆布? 渣!

莫笙从他的眼里读出讯息,十分无语。

“是你自己喝醉了,硬要我帮你换睡衣。”

“屁! 老子才没有醉!” 唐迎乐怒道。

莫笙挑了下眉,嘴角弧度微凝,一脸“你竟敢仙人跳?” 的神情。

颇有原作里即将化身鬼畜的架式,惊得唐迎乐不由吞了下口水,迅速查看“未遂”的案发现场。

这一看,不得了。

他果然上半身穿着睡衣,裤子却还是牛仔裤,一条睡裤也躺在床上,而被换下来的衬衫则整整齐齐地叠在床头柜上。

至于莫笙,除了领口有些皱折外,可以说是衣衫完整。

若再仔细一瞧,还能发现对方的下巴有浅浅的牙印,像是被谁调戏过的痕迹。

“......”

唐迎乐默默地捏了一把冷汗。

钟正啊钟正,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钟正。

为避免鬼畜渣攻受到刺激后拉快黄暴进度条,唐迎乐只得干笑地松开双臂。

放下只能对小强造成伤害的拖鞋,低头就要伸脚穿上。

这时,一阵晕眩袭来,他立刻捂住嘴,脸色发白。

莫笙像是早就有所预知,及时抄起垃圾桶递过去。

时机之精准,让唐迎乐“哇”地一声,就能对着垃圾桶里大吐特吐。

成功以发酒疯的形象洗清仙人跳的罪名。

在一番手忙脚乱后,唐迎乐感觉舒服多了。

便绞尽脑汁地想着说辞要打发莫笙离开,他好冷静下来理清头绪。

幸好时间也晚了,莫笙再三确认他没问题后,就自动告辞离开。

唐迎乐松了一口气,跟着对方走到门口送客。

忍不住偷瞧莫笙头上的进度条,见上头除了左端的一小点绿色外,还标了个小小的1%,也不知究竟是意味着什么。

防盗门被缓缓推开,莫笙临走前,回头柔声叮嘱:“我就住在顶楼,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好的,谢谢。” 唐迎乐反射性答完,就果断把门一关,才在夜风的吹拂下一凛。

沃靠! 鬼畜攻就住在他楼上?

这个“巧合”是想吓死谁。

他六神无主地飘回屋里,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找出身份证一看。

就瞪着姓名栏上的“钟正”二字。

片刻后,他又走进浴室里,站在洗手台前,仔细对照镜中的陌生面孔。

那是一张干净清爽的脸蛋,眉眼秀致又不失英气,鼻梁挺翘。

嘴角还不勾自笑地微翘,比文章里描述的模样还要好看,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为了确认镜里的人真的是自己,他不死心地对着镜子做了几次鬼脸,又捏了把脸颊。

痛感是那样的真实,完全不像平时作梦那般隔了层屏蔽,就不由狠狠地思考了下人生。

——他的和钟正的人生。

还记得《回生境》里,钟正是在连环凶杀案结束的一年后,遇见莫笙并迅速陷入爱河。

两人交往一阵子后,莫笙就突然失踪。

再出现时,竟宛如变了一个人,对钟正展开疯狂的私刑报复。

动机则是要替含冤而死的哥哥报仇。

原来,莫笙就是案凶嫌犯何箫的弟弟。

当时他原作看到这里,就激动地一拍大腿。

心想难怪开头要先来一场刑侦冤案,这种“我爱你但我恨你、我也爱你但我对不起你”的相爱相杀老梗最带感了。

这位作者大大真会玩!

于是他欢喜地点下一页,另一手也蓄势待发,准备往面纸盒抓去。

三分钟后,他嘴角抽搐地抖了抖食指,快速跳下一页。

几秒后,再下一页、再下一页。

如此重复二十多次后,就双手离开鼠标与面纸盒,抖得有如风中残烛。

说好的相爱相杀甜甜虐虐小黑屋呢?

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变成各种非常需要马赛克,作者却拒绝马的猎奇剧情?

有多猎奇。

除了自古不变的经典强啪外,还有轮啪、SM啪、兽啪、触手啪。

甚至连怀胎都来了,到底男人是怎么怀胎的他真的不知道。

只知道他一路被雷得外焦内嫩,惨绝人寰,便受不了地直奔最后一页,直接看结局。

终于,受尽折磨的钟正哀莫大于心死,便在一个六月冤雪的日子里,抱着莫笙一起跳下何箫跌落坠死的悬崖。

但两人竟然没有马上摔死,并还留有一口气。

并且,就在冰天雪地里来了最后一啪,然后一起光着身子,以结合的状态被活活冻死……

屏幕前的他,也哀莫大于心死,绝望地闭上被辣到的眼睛。

这故事如此瘟腥,让他不仅没有爽感,还有被作者报复社会的熊熊怒火,才有后面一连串的意外事故……

咦?

唐迎乐怔了怔,想起一个古怪之处。

记得,他看完《廻生境》上群里抱怨时,虽获得一群好基友的贴心安慰。

却仍收到一两句“很雷吗?” 、“挺有故事性的啊,可惜太短了。” 的回应。

让他心神一震。

十多万字的暗黑地狱料理还嫌短? 这位仁兄是打算噜到精尽人亡吗?

接着,有人艾特他。

把个尸基:你看完了?

把个尸基:哪里雷? 说来看看。

于是他回了一篇满满吐槽的长评,然后意外事故就在短短十分钟内接连发生。

尽管他仿佛是开了神挂一般,几乎是毫发无伤,但最后却仍不敌爆炸的手机。

在手机爆炸前,正好有一通语音通讯打来,对方好像就是......把个尸基!

想到这,他就面色一白。

因为,在他接通来讯的那一刻,手机就爆出噼哩啪啦的火花。

一只细白如枯骨的手也气势汹汹地钻出屏幕,在他耳边气急败坏地嘶吼着。

“你给老娘滚进来!”

唐迎乐深深地倒抽一口气,将钟正俊秀的脸蛋抽成一幅莫奈的呐喊。

沃靠,我见鬼啦?


在这个遍地飘“零”、“攻”不应求的残酷世界里。

唐迎乐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只想做个佛系的小透明。

将梦想寄托于二次元世界,跟纸片人在颅内小剧场里,来几部无脑甜的爱情动作片就很满足了。

毕竟没有希望就没有伤害嘛。

But!

为何他只是看个小说也能见鬼?

见鬼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被鬼抓进小说里。

他悲怆地仰起头,像要穿透次元壁找出悄然窥视的女鬼。

吼出发自灵魂深处的质问:“你这是哪来的智障穿越法?”

就在这时,一道灵光闪过,他又差点哭出向声。

夭寿喔,他想起来了,《回生境》就是把个尸基推荐的!

向推荐者抱怨对方介绍的作品超级雷,他到底是跟谁借来的勇气这么做的。

而且.....

他打了个寒颤,持续发散思维。

把个尸基该不会就是作者,同时也是隐藏在网络中的女鬼,被他的黑评激起怨气,就把他抓进来以示惩戒吧?

不然他哪个文不穿、哪个角色不当,偏偏就穿成了钟正,系统还出错绑定失败。

早知道就不要逞一时之快嘴贱了!

他越想越后悔,恨不得一头撞向镜子,看能不能把自己掉落的智商撞回来。

也不知他在现实世界里的身体怎么了。

以当时手机爆出来的火花,恐怕是不死也得残。

加上他一个人住,就算还有一口气苟延残喘,等到隔天被人发现时也应该晚了。

可恶,明明还差三个月就能毕业的说。

想到即将到手的大学文凭就这么飞了,他心痛地哀悼一秒。

随即收拾心情重整旗鼓,毕竟他还有更大的危机要操心。

就是即将被鬼畜攻连啪十几万字啪到死的猎奇结局……

他忧心忡忡地脱下沾了呕吐物的衣服,打开莲蓬头试探水温。

想起自己两年前差点猝死后,怀疑是原本的名字太带衰,就跑去户政事务所将名字改成唐迎乐。

期许自己能实现“躺赢乐”的耍废人生。

但谁知如今竟会变成“躺淫死”,就很不甘心。

虽然莫笙真的很帅很可以...... 啊闭脑啊!

紧急压下弯起的嘴角,他怒地一脚跨进水柱里,试图净化肮脏的心灵。

就瞥见胸前还挂着一条用红线系着的翡翠玉石。

那玉石的质地细腻光润,外型状似莲花,由深至浅的色泽与精致的纹路令花瓣层层分明。

底下的莲座处还刻着以一条横线相连的两个符号,感觉像是制作者潦草的签名。

不过玉再好看,他也不懂得欣赏,便将它拿下来放到一旁。

快速地冲了个澡,他翻箱倒柜地找出内裤换上睡衣,才躺上比他原来那张二手旧床还舒适柔软的双人大床,幽幽地叹了口气。

虽然还是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也不得不为未来做打算。

穷宅如他,每天的生活不是忙学业就是忙打工。

唯一能充实超现实与非科学相关知识的地方就是网络小说。

因此对于“穿越”也稍微有一点概念。

依据各大网文,一般穿越可分两种。

一是连人带身体一起穿过去,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寻秦记。

二是灵魂穿越,附着在某个人身上,简称“魂穿”。

穿越的目的不外乎是维持历史原貌,或是改变结局、修正漏洞。

而在部份设定中,则还会有负责协助穿越者完成使命的监督者,即为系统。

以唐迎乐的状况来说,他显然就是魂穿,又穿成了主角。

结局还是虐上加虐、同归于尽的大BE。

就应当不会是要他维持原样剧情吧?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

他认真地思考了下《回生境》这部小说。

发现该文不仅槽点满满,还有各种漏洞。

作者明明弄了个刑侦剧的开头,还依稀埋了些伏笔,却完全没用到后续剧情上。

他怀疑这中间有什么是作者漏掉没提,或者是作者原本想写。

却碍于读者们丧心病狂的要求,才匆匆改为无脑纯肉文。

但既然莫笙的黑化是为了替哥哥报仇,就表示一切都是因连环凶杀案而起。

那么他既然要改变结局,就应该要对症下药,努力调查真相。

以正确的手法表达钟正的悔过之心,并纠正莫笙无视法律私刑报复的错误观念。

才能完成穿越使命,摆脱这个世界,回到他躺赢乐的美好宅生。

唉,工程浩大,任务艰难,今晚肯定要失眠。

唐迎乐翻了个身,心情万分沉重,非常值得闭目沉思一番,好布一个绝妙的局。

几秒后,浅浅的鼾声响起。

这时,搁在床边的手机震动了下,屏幕亮起,微光轻轻照在他安祥的睡脸上。

两封讯息通知也陆续跳出,挂在通知栏的上方。

“莫笙已加你为好友,快来聊天吧。”

“莫笙:晚安,今晚我很开心(笑脸)”

————

密闭的房间里,“他”坐在一张铁灰色的桌子边,目光微垂地看着手中的笔录。

上头白纸黑字,俱是不得其解的疑问,而受询问人的姓名栏里则写着“何箫”二字。

负责主审的老张坐在“他”身边,在一连丢出几个问题都毫无结果后,就不耐烦地摆弄了下桌灯,昏黄的光线便顿时洒向对面的人身上。

何箫不安地皱起脸,将高大的身躯佝偻在一张小椅子上,一句话都不敢吭。

他的五官颇为英挺,却被划破嘴角的一道疤痕破坏了协调感。

皮肤也因长年在外劳动晒得粗糙黝黑,加上一双做过粗工长满厚茧的大手和洗到脱线褪色的T恤。

整个人看起来竟有几分沧桑,与他才二十三岁理应风光明媚的年纪相当不符。

沉闷的氛围越渐压抑。

终于,何箫承受不住压力,目光游移地支吾道:“警察先生,我...... 我那个...... 不行......”

男人最忌讳说不行。

“他”诧异地空白一秒,以为是自己没听清楚。

老张也脸一抽,扬声提问:“你什么?

“我......”

小麦色的肌肤因羞耻涨成了猪肝色,何箫慌张地抬起头。

看了眼藏有窥视目光的单向玻璃,豁出去地大声说:“我是同性恋!”

同...... 同性恋?

“他”和老张都傻了。

四个月前,在一场大雨的冲刷下,六具被掩埋的女尸曝光。

经法医鉴识后,确定死者生前受过极为残暴的虐待。

但凶手相当谨慎,没有留下任何体液或毛发皮屑,死者之间也毫无交集,大大地阻碍了侦办方向。

此案轰轰烈烈地闹了许久,负责侦办的北市局侦二队迟迟毫无进展。

不仅被社会大众骂到臭头,也被局长和大队长催到秃头。

直到昨天出现新的受害者,才终于抓到一个嫌犯。

但对方竟然是同性恋。

别说在隔壁监督的侦二队队长差点撞墙,老张也气得把本子一摔。

拍桌大骂:“已经有人指认你了,你还敢撒这种谎?

也不先照一下镜子,看看你自己哪里长得像个娘炮,装零还不如说你有精神病!”

“他”脸色一白,被那当头砸下的“娘炮”二字堵得胸口发闷。

又怕死守多年的秘密会被瞧出端倪,便迅速抹去那一闪而过的尴尬,努力保持面上的镇定,专注眼前的案情。

“他”抿紧嘴唇,暗自深吸口气,就抬起双眼谨慎地打量嫌犯。

“我没说谎,真的没有! 我真的是同性恋,我没办法碰女人,我没有杀人!”

此时的何箫神情焦虑,眼角闪烁着委屈的泪光,神情逼真得教人抓不出一丝伪装。

而“他”也怔愣地瞪大双眼,耳边尽是老张紧迫盯人的追问,却已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只觉得心底正被一阵恐慌占据。

眼见为凭,何箫的罪证是“他”亲眼目睹的,证人也是“他”一再确认无误的,一切都应当是不容置疑。

“他”怎么可能会抓错人?

然而,嫌犯矢口否认,警方也拿不出最具关键的铁证,最终只得放人。

“他”若有所思地站在走廊窗边,似要看穿何箫的真面目,紧咬对方离去的身影不放。

忽然,“他”瞳孔一颤,强烈的不安窜上心头,将仅剩的那点自信彻底淹没。

“我真的错了?”

三天后,新证据出炉,检察官立即判定何箫罪证确凿。

何箫不甘被捕,竟试图逃跑,最后不慎在逃亡途中坠崖身亡。

人犯惨死,众人拍手称快直呼报应,轰动四个月的案子便就此落幕,网上也大肆表扬警方智斗恶徒的英雄事迹。

初入侦二队的新人初战告捷,在同僚的掌声中接受长官的褒奖。

相机的闪光亮起,“他”扬着礼貌的微笑,穿着警服英姿笔挺,俊秀的脸庞却挂着淡淡的眼圈。

因为“他”的手上沾了一条人命。

————

叮铃——

清脆的铃声打碎凌乱的梦境。

唐迎乐迷迷糊糊地抓起手机一划就倒回床上。

片刻后,他一个弹跳坐起,匆匆地跳下床往浴室跑,边在心里有条不紊地想着今日行程。

先去图书馆还书,然后跟教授开会讨论毕业成果展的进度,十点赶去餐厅打工,下午三点有课,六点还要去上夜班……

直到咚地一声,冷冷的墙壁胡乱地往脸上撞,他才猛然惊醒。

我穿越了,不用上课也不用打工了!

他抓了抓一头乱发,就傻着一张没睡饱的脸往回走,试图享受睡回笼觉到自然醒的乐趣。

但也不知他是否天生劳碌命,明明趴回床上了,脑子却反而活跃了起来。

想起方才似乎做了个梦,梦里他变成警察在审问一个犯人,便眯着眼回忆半天,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那不是《回生境》一开头的剧情吗?

而且比起随文字描绘而脑补出来的内容,梦里的画面更加真实,情绪也更加饱满。

仿佛他自己就是钟正,能体会对方所经历的震惊、不安、怀疑与愧疚。

他皱眉想了想,依据穿越文的套路,这大概就是原主身体残留的记忆吧。

话说回来,系统勒? 管理员还没修好漏洞吗?

他翻了个身,目光放空地盯着天花板,开始在内心发出深沉的呼唤。

“系统,你在哪儿呀? 系——统——系系——统统——你快回来唷,风里雨里我在等你——”

然而,系统始终没有回应,他仿佛是喊了个寂寞。

反正也睡不着了,他索性再跳下床,摸索不熟悉的环境将自己打理好。

按掉再次响起的手机闹铃后,想起可以上网查一下这个世界的信息。

便又一番研究。

待他成功用指纹解开了屏幕锁,就发现莫笙几小时前传来的讯息,顿时一震。

哇靠,才第一次见面就加微信,还把人带回家乱撩拨。

钟正作为一个警察,难道不知道在酒吧找男友不可靠吗?

就算是要找友炮,也别找自己楼上的窝边草啊!

他痛心疾首地摇摇头,边点开讯息一看,就盯着莫笙的笑脸表情久久无法言语。

明明只是系统自带的表情图,他却莫名背脊一阵寒意。

也不知莫笙的开心是哪种开心法,反正应该不会是“哈哈你害死我哥好棒棒”的开心笑。

而且一想起对方头上那根粗长狰狞的进度条,感觉一旦跑满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就不由生起逃跑的冲动。

“欸,对啊!” 他眼睛一亮。

谁说穿越就一定要走复仇或解密路线?

明明也有种田流的啊!

与其叫他正面接触反派大反派,还不如隐姓埋名远走他乡,远离即将黑化的反派男主也是一个好方法。

于是一个小时后,唐迎乐提着随意收拾的行李,就“硄啷”一声夺门而出。

空无一人的公寓还回荡着他踏步下楼的声响。

直到一楼的大门开了又关,才终于恢复平静。

过了片刻,一片浅灰色的羽毛悄然飘落。

客厅昏暗的一角,默然睁开一双眼,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哇,才几点啊,就这么多人?”

有鉴于要躲避的对象就住在同一栋公寓,唐迎乐一心投奔自由。

可说是仓皇逃离,也没怎么注意周遭,直到离开小区来到大马路旁,才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虽然是非周休的早上,大家赶上班上课,难免会交通堵塞。

但连人行道都塞满匆匆行走或驻足聊天的人就十分罕见了。

更夸张的是,还有人聊着聊着就跑到马路上玩耍,驾驶们也毫不避让地冲过去,看得他瞠目结舌。

“难道......”他怀疑自己戳破了真相。

“这就是天龙国的繁华?”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初次北上一睹大都会风貌。

自认见识寡浅,也只能作此猜想。

当然,也不排除是原作的作者在胡掰瞎扯,硬是描绘出一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只见那在马路玩耍的女人,一下劈大腿一下扭腰摆臀。

又连续弹跳、后空翻、花式旋转地躲过一辆辆来车。

一边高唱冰雪奇缘的“Let it go”,还有不少围观群众在拍手叫好。

唐迎乐就不禁暗叹一声猴塞雷,差点问自己是谁、在哪里、要干什么。

也幸好到目前为止,他只见过莫笙一人的头上有进度条。

否则他真要怀疑自己穿的不是小说,而是什么全息虚拟现实的智障游戏了。

看完了热闹,就将注意力拉回缺德地图上继续找路。

待他好不容易找到公交站牌后,就往排队的人群后面随意一站,继续刷手机。

《回生境》似乎是依据现实架空的世界,不管是地图、路名或地标建筑,都与现实世界相差无几。

他在等公交车的同时,用手机看了下新闻。

发现每篇报道都似曾相识,时间点也恰好是现实世界的两年前。

就连那些耳熟能详的名人政要也无一不漏,可说是真实还原了。

唐迎乐回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此时的钟正还有几天就满二十六岁,比他的真实年龄大四岁。

性取向跟他一样,喜欢帅哥,至于兴趣嘛......

他打开抖音查了下关注与喜欢,全是他本身也在关注的帅哥,就不由有些毛骨悚然,难道......

难道他会成为穿越的天选之子,是因为刚好跟主角品味相近?

正浮想翩翩时,公交车就来了。

他收回心神,准备要排队上车时,就感觉衣角被人拉了一下。

转头一看,对方是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正站在一个专注刷手机的太太身边探头探脑。

大概是想找妈妈却不小心拉错了人。

他便和善地笑了笑,没再理会。

上车后,他寻了窗边的位子坐下,观察这个世界。

途间,公交车在一个百货广场附近暂停。

那广场的中央搭了个舞台,一个小明星正在进行彩排。

他对这个小明星有点印象,还看过对方新拍的一部偶像剧。

当然这个“新拍”是以现实世界来说,在原文的时间点里,对方还只是一个刚出道没什么名气的模特儿。

唐迎乐好奇地观望了会,就忍不住眨了眨眼。

怪了,钟正的视力是不是有问题?

不然他怎么会在小明星的脸上看见重影。

更奇怪的是,那重叠的影子虽然与小明星的神情同步动作,长相却明显丑了一大截,只有部分轮廓与本人有些许相似。

他纳闷地揉一把眼睛,重影依然清晰可见,却也只在小明星的脸上出现,不免啧啧称奇。

这散光程度也太奇葩了!

公车走走停停,终于到了火车站。

唐迎乐感觉人变得更多了,一眼望去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

散光也频频发作,不时冒出各种重影。

但他因为心里有事,也不好盯着人瞧个不停,只能暗自感叹。

钟正的眼睛果真不太好,难怪会对渣男莫笙爱到死。

买好去京都的车票,位子靠走道边。

他上了火车找到座位,就见隔壁靠窗的位子坐了个人,竟是先前在等公车时遇到的小男孩。

唐迎乐先是看看左右,都不见小孩的家长,又见对方一味地盯着他瞧,也不知在瞧什么。

便耐心地试探问:“小弟弟,你爸爸妈妈呢?”

小男孩没有回答,仅是大大地拉开嘴角,瞳孔异常深幽。

唐迎乐虽然觉得奇怪,却也只能作罢,一个小孩而已,又不能对他怎么样。

他放好行李坐下,忽觉冷风飕飕,激起一身鸡皮疙瘩,不是很舒服,便抬手调整冷气风口。

但也不知是车长太过怕热还是怎么回事,车上的冷气开得极强。

不管怎么调整,那股寒意都始终缭绕不去,他只好放弃地搓了搓手臂,用刷手机分散注意力,边思考之后的安排。

他明白自己不可能一直逃下去,但先躲上一段时间,总好过直接跟大魔王做邻居吧。

突然,一个念头闪过。

既然这个世界与现实重叠度这么高,那会不会也有“唐迎乐”这个人?

他好奇地上网搜寻,结果查无资料。

才想起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他还没改名,就又用旧名查询,果真在大学班网里找到自己的名字。

望着团体照中毫不起眼的男孩,他竟无端地感觉有些陌生。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但眼神和气质却比印象中还要阴郁,仿佛从头到脚都写着“生无可恋”四个大字。

自己以前有这么厌世吗?

随即他又反应过来,这里毕竟是作者虚拟出来的小说世界。

再逼真也不可能一模一样,但一个远在小县城,跟故事毫无关系的路人,竟也能有七八分像,也是不简单。

若非他事先看过原文,不然真会怀疑自己穿的不是书,而是复制出来的平行世界。

他打了个哈欠,突然感到一阵疲睏,便揉揉脸颊提振精神,继续查看旅馆信息。

虽然刷的是钟正的卡,但习惯使然,勤工俭学的他还是尽可能往便宜的找。

火车很快就启动,早上的班次乘客不多,走了两站就上来新的乘客。

唐迎乐正垂着眼皮,与越渐浓烈的睡意挣扎,就听见有人说:“麻烦让一让。”

他不解地抬起头,见来人是一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正侧着身要挤进来坐他旁边。

便赶紧阻止对方,“抱歉,这里没位了。”

妇女眉毛一扬,将手中的票凑到他眼前,横眉竖目地说:

“你当我瞎了吗? 哪里没位了? 而且我有买票,这位子就是我的,你怎么能随便乱占?”

唐迎乐被骂得很懵。

他怎么就占位了?

一旁的小男孩却没有什么反应,仍用一双黝黑的大眼注视着他,似乎不太理解状况。

唐迎乐心中一动,猜想是小孩调皮乱跑坐到别人的位子。

便耐下性子和颜悦色地问:“小弟弟,你妈妈在哪? 我带你去找她好吗?”

话才说完,他就听妇女又尖声开骂:“你发什么神经啊?”

饶是对方占理,但不好好说话,非得用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也叫人心生不悦。

他皱着眉抬起脸,正想跟对方沟通一番,就见妇女惊疑地拉开距离。

一脸看见疯子的戒慎神情,指着他说:“大白天的别乱讲话,什么小弟弟? 为了占位子就装疯卖傻,你丢不丢脸?”

“什、什么?” 唐迎乐彻底懵了。

为什么对方说的每个字他都认识,组合起来却有听没有懂?

这时,一股湿黏的冰冷触感袭上脸庞,他打了个寒颤,心头浮现诡异的预感。

他迅速回过身,就见被自己护着的男孩瞳孔一片漆黑。

死白的小脸扬着诡异的笑容,露出两排锯齿状的尖牙,一根鲜红细长的舌头从洞开的嘴伸出来,在空中上下摆动。

刹时间,他脑袋一空。

从喉腔迸出像要划破车厢的尖叫,惊起所有人注意。

但他已顾虑不了这么多,一跳起来就要逃跑。

然而,男孩的速度更快,竟像拍电影一样“唰”地化作残影。

窜到他面前伸手一掐,力气之大,让他连呼救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撞倒在走道上。

“喂,你干什么? 我什么都没做,你别诬赖我喔!” 妇女惊慌退开。

唐迎乐死命拉着掐住脖子的手,试图发出求救讯号。

但奇怪的是,大家都像看不见怪物般好奇围观,其中还有人摆明是看好戏的神情。

而妇女虽然察觉不对,想蹲下来帮忙,却也不忘拿起手机录影,边大声强调自己的清白。

意识在挣扎间快速流失,逐渐昏暗的视野里,他看见男孩漆黑的双眼透出兴奋的殷红血光,大张的嘴也似在吸取什么。

就在他快要昏死过去的时候,听见有人喊了声:“借过!”

紧接着,无形的力道射来,一串不似中文的晦涩音符响起,男孩便发出凄厉的尖叫,化作灰雾飞向窗外。

唐迎乐感觉脖子一松,就猛地大吸一口气,翻身跪坐在地上捂着喉咙激烈喘气,心中满是震惊。

刚、刚才那是什么? 妖怪吗?

原文里没这东西啊!

这部小说到底怎么回事”

正当他猜疑不定时,就听先前喊借过的嗓音说:“抱歉,我是他朋友,他身体不舒服需要人照顾。”

那嗓音十分好听,也十分耳熟,熟得仿佛昨夜才在耳边轻柔吹拂过。

此刻却在他饱受惊吓的神经上无情践踏。

唐迎乐浑身一震,如触电般一秒坐起。

脖子却像得了颈椎僵化症“喀、喀、喀”地转过去。

就见莫笙扬着温和得体的笑容安抚中年妇女,并成功交换了座票。

朝他投来极富深意的一眼。

夭、夭——寿——喔! 鬼畜笙为何会在这!

他差点就哭了出来,就连鼻水都要夺孔而出了。

难道正反两派主角的命运交会真是无法避免的宿命吗?

他六神无主地摸索地面,很想就近找个洞钻下去,可惜这个小说世界的设定非常写实,不会随作者进水的脑子一起破洞。

眼看妇女已经消气离开,莫笙也走到面前了。

他仍慌得僵在原地,满心想着要是对方问他为何离家出走他该怎么回答。

“火车要开了。” 莫笙蹲下身,语气依然温柔又沉稳。“站得起来吗?”

唐迎乐瞪着伸到眼前的手,思绪纷飞。

这手真好看,不仅骨节分明,除了中指有握笔留下的薄茧外,每一处都柔顺光滑。

掌心也够大,手指又修长有劲,感觉就很灵巧...... 很会玩...... 很好.....

吸溜!

嗯? 是谁在吸口水?

莫笙:“...... 钟正?”

唐迎乐迅速回过神,一本正经地掷地有声。“我没事,站得起来!”

内心却惊天动地、惊涛骇浪。

啊啊啊——唐迎乐你管一下脑子啊!

怎么可以对着一只手就差点“站”起来。

莫笙不知从他眼里读出什么,低下头抿了抿嘴角,就扶起他回到座位。

关问道:“除了脖子,还有没有哪里受伤?”

“应、应、应该没有。”

唐迎乐惊魂未定地结巴着,边摸着还隐隐作痛的脖子。

就见莫笙像扫灰尘一样拍拂靠窗的座位后,让他坐进去。

“晒一下太阳补充生气。” 莫笙说完,就取下肩上的背包翻找起来。

金灿的阳光斜照在身上,驱散心底残留的寒愠,让唐迎乐渐渐镇定下来。

他快速回忆受袭的经过。

心想比起一言不合就掐人的怪物,眼前这个大反派至少是个人类,还是帮他打退怪物的人。

便先瞧了眼进度条,确认进度仍停留在1%,才稍微放下心地低声问:“刚才那是什么?”

“是怨灵,专挑阳气较弱或阴性命格的人吸食生气。”

莫笙终于从包里取出一张黄符,低念几句咒语后,就贴上他颈边的黑痕。

“敷半小时再拿下。”

唐迎乐看着对方这一连串的操作,不由得傻了。

“原来你是道士?”

莫笙像是想到什么,略作停顿。

“算是吧。”

唐迎乐不太懂。

“为什么说算是?”

莫笙垂眸勾了下唇角,看不太出喜乐。

“我师从天机门,主攻灵修,偶尔观测玄机,也略懂一些术法,驱灵除魔只是顺带的,不像正规的道士会降神祈福。”

唐迎乐听得一脸茫。

会驱灵除魔,不就是道士?

不过,原文里有提到莫笙的职业吗?

他若有所思地压着脖子上的符,感觉痛意确实有在缓解。

可见对方没有骗他,自己是真的撞鬼了。

也难怪刚才那位阿姨会这么生气,毕竟人又看不到鬼,才会以为他占位......

咦? 等等。

“为何我看得到鬼?” 他震惊地倒吸口气。

莫笙注视着他的眼里浮起笑意。

“一般人是看不到鬼,除非阳气太弱又厄运当头,才容意见鬼,但有些人天生有阴阳眼,能轻易见人所不能见之物,像你就是。”

“我?” 唐迎乐整个人都傻了。

这意思就是——钟正有阴阳眼?!

莫笙看了眼他的胸口,疑惑地问:“你今天没戴那块玉石吗?”

“什么玉石?” 唐迎乐反射性问完,才想起来钟正确实有一条莲花造型的玉石。

但他昨晚洗澡时拿下来就忘了再戴回去。

随即他又反应过来,纳闷问:“你怎么知道我有块玉石?”

莫笙顿了顿,始终淡定的俊脸竟浮现一丝羞赧,衬得那对桃花眼更加潋滟动人,语气也更加地引人暇想。

“昨晚我们...... 换睡衣时看到的。”

“......”

为何中间有可疑的停顿?

到底这对狗男男在他穿过来前还干了些什么?”

一时间,各种不可描述的画面争相怒放,让唐迎乐差点原地爆炸,恨不得抓着莫笙追问细节,好填满空虚的脑洞......

啊呸! 是避免重蹈覆辙走上渣攻贱受光屁死的辣眼结局!

可惜,莫笙没感受到他澎湃激昂的求知欲,在一声轻咳后,就迅速敛去神情,郑重地叮嘱道:

“你那条玉石很有灵气,能护身辟邪,最好随时戴着。”

唐迎乐满口答应,心里也忍不住怀疑。

虽然他当初是跳着看的,但非常肯定原文并没有任何涉及灵异的地方。

谁知钟正竟是天生拥有阴阳眼的天选之子,而莫笙还是个会驱鬼的灵修术士?

依设定来看,这分明是可以联手打击罪犯的强强组合,为何会变成只有啪到自杀的猎奇BL文啊!

这个作者简直有毛病!

正暗自腹诽着,车厢门就“唰”地滑开,车长进来表示要查票。

唐迎乐从口袋掏出车票递去,抬眼间,就对上两张叠在一起的脸。

只见车长含笑点头的外表下,隐隐浮现另一张冰冷的扑克脸,那是五官一模一样却神情各异的重影。

他愣地眨了眨眼,待车长交还车票离开后,就紧紧地皱起眉头。

他先是看一眼莫笙,没发现异常,接着起身查看其他乘客。

很快就在一个安静滑手机的上班族脸上看到一张哈哈大笑的重影,不禁滑过一个灵感。

阴阳眼、见鬼、不定时出现的重影……

“怎么了?” 莫笙将他拉回位子上坐好。“小心摔倒了。”

唐迎乐没注意到对方话里的那份小心谨慎,径自抓着他问:“阴阳眼会造成散光吗?”

莫笙大概是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愣了一下。“散光是很常见的眼部病变,应该无关。”

“但我经常看到奇怪的重影。” 唐迎乐快速交待自己的散光现象。

反正现场就有玄学界的专业人士在,不问白不问。

谁知莫笙听了,竟然比他还要震惊。

“你能在人身上看见重影?”

眼看对方眼睛一亮,突然迸出慑人的精光,亮得能媲美超人雷射眼。

唐迎乐就不禁捂住脆弱的小心脏点了点头,感觉自己似乎又要挖到什么隐藏设定了。

然而,莫笙却在这时陷入久久的沉默,神情也从惊讶渐渐转成凝重。

又忽而若有所思,目光之深沉,仿佛在酝酿着什么灭世阴谋。

唐迎乐顿时颇为惊慌,不得不抬头盯着对方头上的进度条。

深怕自己不小心触发什么关键剧情,就要在火车上展开一段惊世骇俗的“双人现场秀”。

说起来,原文还似乎真有一段在地铁上的重口大秀。

正当他思考如何打破玻璃跳火车的可能性时,莫笙就似乎想通了什么。

惊叹不已地说:“我听我师父说过,古史曾记载过一种天眼,能辨灵魂的真伪虚实,是极为珍贵的天赋,即便是我和我师父也只能看见亡灵,却看不透生魂,钟正,你果然很特别。”

唐迎乐无语。

莫笙见他反应不太对。“怎么了?”

“没什么。” 唐迎乐重重地叹了口气,回以一句吐槽语。“只是觉得你喘气喘真大。”

莫笙一脸迷惑。“我看起来很喘吗?”

“......”

唐迎乐默默地吞下槽点。

看来反派男主专注修炼,不怎么上网。

他尴尬地扬起礼貌的微笑,拿出敬业的态度说道:“能麻烦你解释一下那句话的意思吗? 辨什么虚伪那边。”

“辨别灵魂的真伪虚实。”

莫笙耐心地温言解释:“意思是,能看穿真实的灵魂面貌,你所见的重影其实就是那人体内的灵魂。”

“体内的灵魂?” 唐迎乐震惊了。

哇靠,那不就是人形测谎机?

果然主角就是要有金手指!

他又接着问:“那如果我看到有人的灵魂跟外貌长得不一样呢?”

“那应当是被邪灵附身或夺舍。” 莫笙顿了下,赶紧补充另一个更贴近普世大众又极具科学观的答案。

“或是那人整形了。”

“喔!” 唐迎乐恍然大悟。

看来坐公车时看到的小明星,应当是整形无误了。

毕竟轮廓还是有几分相似。

巧的是,现实世界的两年后,还真有狗仔挖到小明星的整容纪录。

不过,另一个疑惑又浮上心头。

“那就怪了。” 他纳闷地自言自语。“我照镜子看自己时,怎么就没有重影?”

莫笙一听,也纳闷了。“为什么你看自己会有重影?”

唐迎乐头皮一颤,立刻闭嘴。

妈耶!

这家伙可是个道士,会不会一发现他魂不对体,就把他当夺舍恶鬼消灭掉。

于是,他再次扬起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假笑,顾左右而言他。

“对啦,真是好巧喔,你怎么会也在火车上? 要去哪呀?”

虚伪得有如毕业多年后偶遇老同学的小绿茶。

莫笙也笑了笑,极有深意地看着他,“我去京城见客户,你呢?”

“......”

唐迎乐再次闭上嘴,怂不拉叽地看了眼鬼畜进度条。

救命喔!

能说我就是想远离你吗?


莫笙的符确实有效,才敷半个小时,唐迎乐的脖子就完全不痛了。

连怨灵留下的黑痕也消失无踪,但突如其来的灵异事故仍让他心有余悸。

也不知钟正撞鬼的机率有多大,按照原作怎么猎奇怎么来的风格,加上主角事多的光环。

不来个死神小学生的Buff简直说不过去。

于是他小心收好略有褪色的符纸,以备不时之需。

莫笙见状,就将那张符抽回来,拿出几张新的符。

“这张已经没用了,符纸一般只能挡一次煞,还没有你的辟邪玉石好用。”

“这样啊。” 唐迎乐干笑地用目光数了下,总共有五张符,讨好的语气就带上一点抠门的意思。

“那请问一张符多少钱?”

一想到即将大失血的荷包,他一穷二白的心就很痛。

也不知是不是他的抠气太逼人,莫笙竟挑了下眉。

似笑非笑地反问:“你想出多少?”

唐迎乐踌躇了会,咬牙比出三根手指。

“一张三千?” 莫笙有些讶异。“太多了。”

唐迎乐摇摇头,目光萧索。

莫笙的笑意微凝,“三百? 三十? 三块?”

一次比一次还惊疑的报价,让唐迎乐心神剧震。

还来不及回话,就听莫笙轻轻一叹,一脸老婆跑路、老板跳楼的无奈语气。

“好吧。”

“什么好吧?” 他差点把皮夹砸过去。“我是说全部三千啦,人家庙里请一张符都起码一千多起跳,还未必有用,你的符这么灵,我再怎么抠也没这么过份吧?”

莫笙不气反笑,“你也知道行情是一张一千多起跳,五张三千我亏多少?”

唐迎乐顿时很心虚,却仍不甘心地反击。“那你刚三块钱还说好?”

莫笙再次笑了下。“那是看你紧张逗你的。”

“......”

马的,还没追到钟正就开始骗,果然渣。

唐迎乐愤恨地转过身。

不买了,撞鬼就撞鬼,大不了...... 他一到站就立刻找间庙躲起来。

正巧到站了。

莫笙抬眼看了下窗外,就把符纸全递过去,柔声说:“开玩笑的,不收钱,都给你。”

好听的低柔嗓音擦过耳膜,唐迎乐脸一红,没好气地瞥去一眼,义正严词地推拒。

“不要。”

说完,穷仔的心就又在滴血。

有便宜怎么可以不占?

莫笙失笑地将五张符全塞进他手里。

“乖,收下,就当是昨晚请我喝酒的谢礼。”

一提到昨晚,唐迎乐再次脑子发烫,然后耳垂就被轻轻捏了一下,泛起一丝酥麻。

他微微一颤,怔愣地看向莫笙,就见对方拿起背包说:“我下车了,晚点见。”

唐迎乐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莫笙站起身,忽然想起什么,赶紧低声提醒:“对了,现在是农历七月,路上看到什么都不要惊慌,只要不对上眼,一般都不会有事,若还是害怕就打给我。”

农历七月。

路上看到...... 什么。

唐迎乐迷惘地目送对方离开,视线从列车出口移到玻璃窗外。

就见月台上一个攀着柱子的白衣女子要扑过来,被刚巧下车的莫笙一把拽下来拖走。

而周围的人却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

这一瞬间,他深深地倒吸一口气。

农历七月、异常拥挤的街道、举止诡异的路人......

一秒在颅内化身尖叫。

原来他出门后看到的那群奇葩都不是人,而是好兄弟。

他一秒将符纸捂在胸口,陷入激烈的天人交战。

究竟他该放弃浪迹天涯的梦想,冲回家戴上辟邪玉石呢? 还是就近找间庙龟起来?

前者有继续与反派大魔王做邻居的风险,后者...... 也有机会被对方找上门。

毕竟莫笙是捉鬼天师,跟庙方的关系肯定好。

进退两难的结果,让他差点“哇”地哭出来。

混蛋作者! 好好的BL文搞什么“鬼”啦?

根本就是在欺骗读者!

他边在心里痛哭流涕,边拿出手机查询哪家庙宇最灵验。

反正他是没什么勇气去面对满街阿飘,毕竟他跟梁静茹是真的不熟。

这一查,就查了差不多十几分钟,他才猛然抬头,惊觉不对。

怎么火车还没开动?

他纳闷地张望四周,发现一些端倪。

坐在斜后排的一对夫妻正不断地坐下、交谈、起身、坐下、交谈、起身。

每一次动作都像复制贴上一样分毫不差。

一个背着登山包的大哥持续从这个车厢走到下一个车厢。

前几排的一个小女孩每隔几秒就拍一下窗户,发出娇俏的笑声。

而月台上显示的时刻也停留在十几分钟前,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凝滞的死循环。

唐迎乐讶然望着这一切,忽然明白了,便试探性地提着行李下车。

果然,当他两脚一踏上站台,列车就立刻启动。

“......???”

看着高铁如风一般驶离月台,并在穿过一层透明的薄膜后就凭空消失。

他便陷入久久的沉默。

看来这个世界再逼真也有限度,无法让他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就好比打游戏,除非有符合条件的剧情任务要进行,不然超出地图范围的地方就会被空气墙挡住。

只可远观,不可踰越。

他无奈地找张椅子坐下,心想要不就先待在这里吧。

随即又想,他离家的用意不就是要躲避莫笙吗?

但莫笙就在这里办事,也不知会办多久。

根据主角走到哪都会碰到关键人物的定律,搞不好他晃一晃就又会晃到对方面前,那还躲个屁!

正犹豫不决,手机就响起了。

他见屏幕跳出一个叫“小姬”的名字,不由迟疑。

这昵称一看就是亲朋好友,对钟正的个性应当有一定的了解,他会不会一说话就穿帮。

思考至此,他就很想装作没听见来电,但对方似乎很有耐心。

一通没接就再一通,打了一通又一通,简直是夺命催回Call。

于是他认命地接起手机,也没来得及“喂”一声,就被对方石破天惊的问候给震懵了。

“钟正! 你怎么没来上班?!”

没来上班......

来上班......

上班......

上......

他惊骇抱头。

干! 他忘了主角也是需要上班的。

都怪他傻白甜文看太多,加上原作的剧情太过脑残。

搞得他差点以为主角的工作就跟霸道总裁一样。

只要谈恋爱一直啪就能打造出一个震撼全球的金融帝国。

“抱歉抱歉!” 他赶紧对着手机道歉。“我临时有事,可不可以请几天假?”

然而小姬不为所动。

“你想请假我是没意见啦,但大队长发现你又翘班了,他现在非常火大,我劝你,浪子回头~”

“......”

这个“又”字怎么有点传神。

唐迎乐没办法,也不敢实验主角光环是否能让他靠吸空气维生,就只好重新买票搭上回程的列车。

为避免又被好兄弟缠上,他不得不低着头来去匆匆。

一边小心地捏着符纸,边疯狂默念阿弥陀佛,也不管佛道同不同宗。

或许是莫笙送的护身符奏效了,这一路相当平顺,没再遇到怨灵。

他松了口气,先回家放下行李,找出辟邪玉石戴好。

再翻了遍家里,终于找出钟正的工作证,从中辨认出就职单位地址,接着用缺德地图研究路线。

好不容易准备就绪,正当左脚要迈出门时,忽然听见细微的啪啪声作响。

像有什么拍着翅膀从头上飞过。

怪了,是窗户没关,有鸟飞进来吗?

他抬头看了一圈,没发现异常,便又快速检查窗户,确认都关好了,才慌忙出门。

未曾注意到,一根不知何来的浅灰色细绒,轻轻落在他的头顶后,就迅速没入体内,不留半点痕迹。

等抵达刑大的办公大楼时,已经中午了。

约莫十七层的银色建筑,如一座雄伟的庞然大物,在灿阳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门内墙上的巨大警徽也金光闪闪、正气凛然,似能令一切邪恶无所遁形。

唐迎乐站在大门口,不由面露惊悚。

夭寿喔,感觉里面好像都住着警界的精英大佬,随手一抓就是翻版的佛波勒猛将,他一个冒牌货进去会不会露馅。

想到这,他就腿软。

也不知侦察队平时上班要干些什么,查案又要怎么查。

要是他一不小心出槌,害主角被革职处分,令剧情脱离轨道,是否会引发什么更惨烈的血案?

系统救命啊——

但系统仿佛死了一样不理他,非常适合来一首孤儿泪。

想他生来没爹娘,穿越后又没系统。

除了感慨自己命苦外,也只能抹了抹脸,鼓起勇气踏出去。

进了大楼,绕过墙壁,沿着走道前行,然后......

然后,又哭了。

这地方好大啊,他找得到办公室吗?

幸好,有人正巧拎着外卖进来,见他傻着脸站在电梯前,就喊了声:“小钟啊,你总算来了,大队长找你。”

唐迎乐正专心寻找单位指引,没意识到对方是在叫他,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什么? 你叫我吗?” 他极力控制面部肌肉保持镇定,尽管内心慌得一批。

“啊?不然勒?” 对方见他脸色颇差,便了然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安啦,大队长再生气也不可能拿你怎么样,顶多臭骂一顿而已,你就放心地去吧。”

“......”

唐迎乐默默地打量对方。

来人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叔,长得还行,就是有点水肿。

明显有暴肝的迹象,实在对不上原文里的谁。

毕竟作者除了何箫外,就不曾描述过其他配角的模样。

他极尽所能地绞尽脑汁,总算想起某个只有一句台词的龙套男配。

便含糊不清地试探。“老张?”

“干嘛?” 大叔说着,就按下电梯钮。

Yes! 感谢主角光环!

他激动地握住对方的肩膀,深情呼唤:“老张!”

老张眼皮一抽,果断回应:“没钱。”

唐迎乐噎了下。“我跟你借过钱吗?”

老张面无波澜说:“没有,但你刚才的表情,就像一个刚被放出来发誓不再吸毒求接济的远方亲戚。”

唐迎乐又是一噎。

很想问对方到底经历过什么人伦惨剧,但眼下不是时候,只好万分诚恳地说:“不是借钱。”

“那是什么?”

“陪我去见大队长。”

“......”

在老张无言的陪伴下,唐迎乐终于找到侦二队的办公室,并被狠心男配无情抛弃。

要他凭一己之力硬扛Boss的怒火了。

当然,他没有傻到马上跑到Boss面前跳舞。

而是先大略观察一下办公室,见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几个人抬头理他,便对钟正的交际状况有大概的猜测。

他心想,钟正的家里虽然还不到一尘不染,却条理有序。

办公的地方应当也差不多,便刻意落后老张几步,悄然打量目前空着的三张桌子。

一张椅子微微拉开,主人似乎暂离,桌上还摆着一个Hello Kitty的粉红色马克杯,肯定不是钟正的。

另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只有一个电话,显然没人使用。

最后一张桌子就在老张隔壁,桌面十分光洁,文件也摆得整整齐齐,还用夹子进行分类,相当有钟正的风格。

唐迎乐果断地走向那张桌子翻了翻,见其中一份文件夹写着钟正的名字,便放心地坐下。

然而,他放心得太早了。

一打开电脑,就收到输入密码的通知。

他强撑许久的玻璃心顿时一痛,恨不得一头撞进屏幕,跪求抓他进来的女鬼大大送他回家。

救命!

他真的没准备好冒充钟正。

正当他垮着脸在心里哭唧唧时,就听几声“噗嘶噗嘶”气音。

转头望去,见是老张在挤眉弄眼地提醒他,才想起来要去找大队长。

问题是,大队长的办公室在哪?

他痛苦地叹了口气,受够这种还要自行解锁地图的茫然感。

便索性豁出去,走到老张面前理直气壮地说:“你猜我现在要去几楼?”

老张愣了下,就一脸痛惜叛逆青年的口吻,苦口婆心地说:“不管你又想去哪里鬼混,都还是先去一趟十楼早死早超生吧。”

“......”

虽然套出答案了,但为何又有一个“又”字。

抱着满腹疑惑来到十楼,正要经过一间厕所,一个年约五十穿着短袖衬衫的中年男子就走了出来。

唐迎乐下意识放慢脚步让对方先行,谁知那人忽然沉下脸瞪了他一眼,发出“哼”的一声。

便负手走在他前方,感觉非常地莫名其妙。

但瞧对方霸道的气势和行进的方向,八成就是大队长了。

果然,两人一前一后进入标示“大队长”的办公室后。

对方就拉开办公椅坐下,劈头开问:“为何迟到?”

唐迎乐赶紧低头认错,谎称拉肚子,态度十分良好,加上脸色确实有些苍白。

大队长就语气稍缓,接着问:“为何不打电话说明情况?”

他只好再次瞎扯。“手机坏了。”

But,老天就是要虐主角!

手机竟然在这时响了一声,也不知是哪个猪队友在这时发消息扯后腿。

害他差点表演一个原地升天。

靠! 说好的主角光环呢?

大队长顿时大发雷霆,拍桌怒斥:“翅膀硬了蛤?以为搬出去住就能自己作主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摸摸的在干些什么?

无视上级命令,故意迟到,工作也不积极,还敢封锁我的号码!

连你妈的电话也不接,是想降级去穿制服吗?”

等......等等,这训话内容好像哪里怪怪的?

但唐迎乐不敢出声,只能一脸怂地再次低头道歉,保证绝不再犯。

凭他丰富的打工经验,上司挑员工毛病发脾气实属常态。

员工再不爽,也只能先低声下气地顺一顺毛,让上司满足一下嘴炮瘾,然后等约满立即拿钱走人。

这才是上上策。

更别说现在骂他的人还是刑大的大队长,他可惹不起。

也许是他认错认得太有诚意,大队长愣了一下,火气明显消减不少。

便语重心长地说:“你啊,我对你要求这么多也是为你好,人总要往前看,别一直想着过去的事......”

很好,进入“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的嘴炮环节了。

唐迎乐继续敛首低眉,虚心受教,非常敬业。

如此过了三十分钟,大队长总算是说够了,便喝了口茶润润嗓子。

挥手说:“回去吧,好好工作,有空给你妈打个电话,别让她担心。”

喔耶! 顺利过关!

又一次成功扛过Boss,唐迎乐压住内心的欢快,淡定地应了一声,就往外撤退。

直到他打开办公室的门,才猛地反应过来,脱口就问:“咦? 大队长跟我妈很熟吗?”

“噗——”

大队长喷出一口茶,震惊地瞪大双眼。

一只手抖啊抖地指着他,整张脸都气成了栩栩如生的关二爷。

仿佛是听见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唐迎乐心中一噔,浮现不祥的预感

不、会、吧?

“你...... 你......”

大队长喘了喘,就怒地抓起马克杯砸过去。

吓得他一秒夺门而出,在对方气急败坏的咆哮声中拔腿奔逃。

“你这个孽子! 竟敢连亲老子都不认!”

不是吧?

唐迎乐仰天泪奔,差点又哭出一声猪叫。

大队长竟然是钟正的老父亲?

原作可没交待啊!


穿越第二天,一个六亲不认的大锅就这么砸下来。

砸得唐迎乐有苦难言,心中颇是幽怨。

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看个文,就莫名其妙被抓进来。

还平白无故老了四岁,从一个大四毕业生变成一个有撞鬼体质的警察。

上有当大队长的老爸监督施压,下有即将黑化的反派渣男。

老天爷要玩他也不是这么搞吧?

他愤恨地拿出手机,看是哪个混蛋传的消息,就又见某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莫笙:我办好事了,你回来了吗?

沉默。

可惜他怂,不敢撒这种摆明是唬烂的谎,毕竟对方就住在他楼上。

他为免打草惊蛇撕破脸,只好老实回复:已经回了。

回到办公室,几道意味不明的目光就齐齐投来。

唐迎乐好歹是从小看人眼色长大的孤儿,一下就明白了。

钟正身为大队长的儿子,本就容易被另眼相待,却原因不明地消极怠工,难怪人缘会差。

于是心情更闷了,且压力山大。

他面无表情地回到座位,点开电脑屏幕。

在桌上和抽屉翻找密码的线索,边胡乱发散思维。

原以为没有系统监督,他可以拖一时是一时,走上种田流的和平路线。

但连串的经历却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就算是男人,也要大声说:我不行!

胸无大志的他,从没打算做什么横跨阴阳、打击罪犯的正义使者。

只想得过且过地佛一生。

谁知他会被抓进这个见鬼的世界,系统还罢工,让他瞎子摸象地处处受气。

分明就是把他当成拂地摩,在地板摩擦的那种。

他越想越气,一股雄心壮志便腾腾燃烧,誓要掘地三尺挖出真相,逆转结局。

把作者的脸打得啪啪响,然后霸气甩渣男,光荣地回到现实世界。

呵,愚蠢的纸片人啊,惹怒本宅的罪可是很重的!

也许是穿越之神感受到他的气势,终于大开方便之门,让他一下就找到记录密码的笔记本。

他登录电脑,点进数据库系统,然后左看右看,确认没人注意后,就打入何箫的名字。

何箫正是莫笙的哥哥,也是连环凶杀案的嫌犯。

老实说,他一直很纳闷,钟正是如何目睹何箫的罪证却又怀疑自己出错沾了人命。

电脑很快就跑出几个名单,他一一比对,找到一个符合原文描述的人。

那人五官端正,脸上却有道不小的疤,皮肤也不太好,发型是最呆板的平头,身高与莫笙差不多,体型却较为壮硕。

档案显示,何箫死时二十三岁,职业是出租车司机兼职五伯外卖,高职学历。

曾在工地打过工,犯罪记录则被列入机密,权限不足以查阅。

唐迎乐眉头一皱,案情果然不单纯。

一个闹得人尽皆知且性质恶劣的案件,人犯也坠崖身亡了,还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机密连自己人都必须隐瞒?

难道......

是作者还没想好设定,禁止读者催更?

“你在干嘛?”

哗——

突来的声音吓了他一跳。

就见耳边正贴着一颗头,惊得他迅速捂住张大的嘴。

差点发出俗辣的尖叫。

“你、你、你...... 是人是鬼?”

“......”

对方幽幽转来一张年轻女孩的脸,并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颇有咬牙切齿之感。

“是~鬼~哦~。”

唐迎乐心脏一跳,就要把口袋里的符掏出来。

幸好他及时捕捉到对方眼里的风起云涌,就低头看了看女孩脚下的影子。

及时摆出打工遇到奥客的职业性微笑。

“哈哈,您真会说笑。”

女孩也笑了笑,有点婴儿肥的脸庞清秀可爱,个子又娇小,还绑了个短马尾,怎么看都不像是侦查队的一员。

倒像是一个未出社会的清纯大学生,非常地小鸟依人。

可惜“小鸟”一开口就破功,还三八地用手肘拐了拐他。

“欸,你老实说,上午是跑去哪里浪了? 都忘了来上班,还要老娘打电话催你。”

喔,听这亲切的乡民语气,平时八卦肯定吃不少。

唐迎乐沉默地瘫着脸,内心跑满弹幕,试图从中寻出一个应付对方的最佳答案。

但女孩没给他自由发挥的机会,就在上下打量一番后,发出“啧、啧、啧”的嫌弃声。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你昨晚肯定玩得很嗨。”

一提到昨晚,唐迎乐就想起莫笙,瞬间寒毛竖起,一秒反驳。

“没有,一点都不嗨!”

“喔~” 女孩意味深长。“所以果然是钓到了。”

“钓到什么?”

“帅哥啊!” 女孩一脸装什么装,语气充满了酸与腐。

“昨晚你在酒吧喝嗨了,打给我说你跟一个帅哥聊得很开心,还交换了手机号码,今天又迟到这么久。

说! 你是不是背着我脱单了? 说好姐妹一生一起单,你竟敢背叛老娘?”

“......”

还姐妹呢,原来钟正私底下是个娘零吗?

唐迎乐满腹槽点欲吐不能,却也认出女孩的身份了。

他见对方举手投足都带着好友间的熟络与亲密,连钟正的性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便配合地接受这段“友谊”,娘兮兮地嗲声说:“唉呀,怎么可能呢?

既然约好了要一起单,人家就算再春心荡漾,也绝不会抛下小姬妹妹你的。”

说完,两人都陷入一阵沉默,非常想吐。

小姬有气无力地说:“我们还是做兄妹吧。”

“好。” 唐迎乐也感觉自己似乎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虽然“认亲仪式”还算顺利,但唐迎乐不确定小姬对钟正的了解有多深,便眉头深锁地朝屏幕看去一眼。

他在赌,赌小姬的好奇心,也赌她与钟正的默契。

幸运的是,他赌对了。

“你在查这个人喔?” 小姬大喇喇地看着屏幕。“他怎么了?”

“嗯,就去年有个案子......”

唐迎乐故作迟疑地顿了顿,用余光看了下左右,压低声音说:“嫌犯坠崖身亡的那个连环凶杀案,你记得吗?”

小姬偏头回想,“有点印象,好像闹得挺大的,但我那时还没进侦二队,不清楚状况......

等等,我记得那案子就是你侦破的啊,媒体还把你夸得跟英雄似地,怎么了?”

唐迎乐暗暗记下小姬在队里的资历,心里不免有些失望。

“没什么,只是有些在意。”

依原文剧情来看,老张才是除了钟正以外最熟悉这个案子的人。

不过他毕竟是个冒牌货,贸然找对方询问会有穿帮的风险。

最好另寻他人帮忙打听,但小姬一个新人又能掌握多少信息。

小姬不以为意地说:“在意就去调查啊。”

唐迎乐无语动了动鼠标,在“机密”二字徘徊。

“这有什么? 小意思。”

小姬拍了拍胸膛。

“交给我,我虽然透明,但小透明也有小透明的强项。

包打听可是老娘的专长,保证什么八卦内幕花边隐私都给你挖出来。”

唐迎乐怀疑地看着她。

说得这么有自信,该不会是有什么官二代金手指的隐藏设定吧?

这时,有人打断他们的谈话。

“小钟。” 老张挂断电话,抓起椅背上的背心。“有命案,跟我跑一趟。”

唐迎乐愣了下,差点忘记自己还得代替钟正工作,顿时就非常慌。

他不懂警方的侦办流程,也没有任何刑侦知识与技巧,要怎么查案子?

老张见他还坐在椅子上动也不动,便疑惑地走过来。

“走啦,发什么呆?”

眼看对方越来越近,唐迎乐这才想起何箫的档案还开着。

幸好小姬够机灵,及时帮他关掉档案,又调皮地做了个OK的手势就溜走。

他松了口气,赶紧起身拉了个笑容,边揉了揉小腹,相当机智地找了个借口。

“没什么,刚以为又要拉肚子,幸好放个屁就没事了。”

老张:“......”

忽然不太想吸气。

某住宅小区的华厦外。

一群人挤在黄线外议论纷纷,媒体也举着相机严阵以待。

大量警员张开双臂挡在他们面前,尽可能地维持现场秩序。

老张板着脸挤开人群,穿过黄线走进案发现场,动作之干净利落,一看就是个老江湖。

唐迎乐则慢悠悠地跟在后头,步履沉稳,双目微垂。

神情晦暗不明,丝毫不理会记者自来熟的追问。

可偏又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竟还有几分神探登场的FU。

但他内心其实是各种靠北靠南靠东靠西。

在来的路上,他们就已打听到死者是一名女姓,从自家八楼的窗户坠落,当场身亡。

暂时无法确定是自杀或其他因素。

更重要的是,听说坠楼的死状都很可怕。

他强忍着惧意,拼命催眠自己。

没事! 他连血腥杀人魔的恐怖片都看得不亦乐乎了,这点小意思算什么?

不过是一具尸体罢了,能比会扑过来吸食生气的怨灵还可怕吗?

一、点、也、不——

所以,他、绝、对、不......

目光悄悄飘去一眼。

干! 马赛克! 我需要马赛克!

“小钟...... 咦? 你怎么了?”

老张回头喊人,却见他一脸苍白,不由紧张地憋住一口气,保持距离。

“又想拉肚子了?”

“......”

他究竟为何要给自己挖一个这么有味的坑……

看完遗体,就是了解案发经过的环节。

报案人是死者丈夫,姓李,与太太育有一岁多的女儿。

他表示妻子有严重的忧郁症,时常情绪低落,有过自残倾向。

最近接受治疗后稍有好转,谁知今天会趁他给孩子泡奶粉的时候跳楼。

由于是上班时间,左邻右舍都不在家。

除了李先生外,暂时没有其他证人,而死者的父母人在外县市,正在赶回来的路上。

加上现场人多口杂,不好细问,老张只简单提了几个问题,大多时候还是在安抚家属情绪。

唐迎乐在一旁安静听着,边暗中学习老张的问话技巧。

忽然,一丝凉意爬上背脊,近乎直觉的本能让他转头看向人群。

却只见一张张或担心或惋惜的脸偶有几道重影交叠。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记者们表里如一,都是对抢新闻的迫不及待。

怪了,是错觉吗?

他挠了挠脸,正要转回视线,就倏然瞥见一片赤红。

盖上白布的遗体被利落抬起,留下一双站在血泊里的赤裸双脚。

他心中一噔,每根毛发都在发出尖锐的警讯。

要命!

光顾着担心钟正的工作表现,都忘了命案现场也会有鬼!

快! 快移开目光!

然而,生而为人,作死是一种天性。

饶是满脑子都是不要不要的叫喊,但他的视线仍不由自主地沿着那双脚往上移去。

最后对上女人扁了一半的头颅与含怨不甘的眼眸。

剎那间,颅内之音从嗷嗷叫喊转为嚎啕大哭。

why? 为什么他就是非看不可呢?其实他自己就是个口嫌体正直的小贱受吧?

难怪会魂穿成钟正。

真相如此残酷,但对面的阿飘更残酷,他只得强忍心伤,使劲hold住几欲崩坏的脸皮。

一边捏住口袋里的符纸,暗自祈祷辟邪玉石真有莫笙说的威力。

果然,李太太下一秒就飘到他面前,又似遇到什么阻碍。

忌讳地停在几步之外,尖声说:“你看得到我! 你看得到我! 对不对?”

唐迎乐头皮一麻,果断地撇开视线,秉住呼吸,闭紧嘴巴。

仿佛这样就能降低存在感骗过这位阿飘太太。

但不懂闪躲的惊愕眼神早就透漏了一切。

女鬼太太也不在乎他的感受,径自指着丈夫愤恨地说:

“他说谎! 警察先生,是他推我的! 他是杀人凶手! 你快抓他!”

“什么?” 唐迎乐下意识惊呼。

那一声没控制住音量,不慎吸引到所有人注意。

他也随之闪过一个灵感,却来不及细思。

只能随机应变地低头思忖,神情严肃得像是发现什么。

每个侦查员都有各自的办案风格,大家便收回目光各作各事,老张也继续和李先生交谈。

李太太见唐迎乐是唯一能交流的警察,便开始滔滔不绝。

劈哩啪啦地狂倒苦水。

大意就是在指控丈夫有外遇,故意把她推出窗外,好跟小三在一起。

说着说着,她突然目光呆滞,接着就化作一颗光球,凭空消失。

唐迎乐不明白对方怎么了,但也隐隐察觉到李太太的亡魂即将离去,并将仅有的希望交给了他。

自己似乎也应该做点什么,便猛然看向死者丈夫。

李先生被他犀利的目光一瞪,不禁露出一丝慌张,重影轻轻一晃,是万般戒慎的惊恐眼神。

而这一幕也正好落在老张的眼里。

他皱了下眉,吩咐警员请李先生去局里做正式笔录后,就朝唐迎乐喊道:“走,我们去死者家里看看。”

唐迎乐收回视线,跟着老张走进华厦,在心里斟酌一番,低声问:

“这案子怎么会交给我们?”

没有知识也看过电视。

一般坠楼案都是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若案情不明或性质严重才会请求分局支援。

若分局也束手无策,才会再往上移交案件,不会直接请动市刑大。

老张按下电梯纽,意味不明地笑了下。

“啊,不就死者的娘家有点人脉,还凑巧在死者身亡后打电话来被警员接到。

然后人家就又一通电话打给我们的副大队长了。

但用膝盖想也知道,这种小案子不会有多少积分,所以就丢给我们了。”

喔哇!

唐迎乐直接在心底惊叹。

开场就来一个滥用职权、官警勾结、职场斗争、欺压下属的伏笔吗?

想一想就很刺激。

如芒在背、坐如针毡的那种刺,刺得他差点激出泪光来,求作者放过!

电梯很快就下到一楼,他憋了满脑子警界黑幕或“黄”幕的小剧场,镇定地跟着老张走进去。

就忽听对方语重心长地说:“有些人天生对罪犯比较敏感,像小钟你就是这样的人。”

他顿时一绷。

敏感? 哪里敏感?

幸好老张一脸正气,让他差点颅内充血的脑子迅速冷却下来。

喔,对罪犯敏感......

等等,为何突然这么说?

难道老张知道钟正能见鬼?

靠! 到底现在还有谁不知道钟正有阴阳眼!

正当他以为自己的秘密不再是秘密时。

老张就开始说起一堆什么磁场感应、从动作眼神看心理等等,比阴阳眼还不可靠的学说。

唐迎乐这才放下心来,呵呵干笑地谦虚道:“没有没有,只是觉得要一视同仁,不能全面听信一个人的证词而已啦。”

老张点了点头,吐出中肯的两个字,“废话。根据经验,这类发生在自家住处又只有一个证人在场的命案。

那人就会是第一列入怀疑的对象,即便他是死者的配偶。”

老张看了眼唐迎乐。

“不过也只是例行公事的怀疑,倒是你的怀疑常常出于直觉,又总是特别准。

虽然这么说不合规矩,但也是个参考方向。”

唐迎乐越听越心虚。

哪有什么直觉? 只是见鬼了而已。

但话说回来,他大概也明白钟正以前是如何办案的了。

谈话间,两人抵达八楼。

出了电梯,就见李家已有警员守着,鉴识人员正屋里屋外地忙碌着。

唐迎乐左张右望,观察大家的搜证流程,而后站在死者坠楼的窗边探头一望。

于一目了然的街景中目光深沉地搜寻着......

其实,身为一个冒牌刑警,他根本就看不出个屁。

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在装模作样地学老张罢了。

大概在心里数了个六秒,他暗忖表面工夫应该是做够了,便要将头缩回来。

就在这时,一根异常粗壮又带了点绿的灰色横杠赫然闯入眼帘。

他错愕地揉了揉眼。

见那横杠杆不仅在缓缓移动,还无视障碍地穿透途经的电线杆,不禁是脸色一变。

怎么又跑来一根进度条?

难不成是...... 莫笙?


眼看那根进度条逐步靠近人群,却在中途转了个弯,钻进一条小巷停下。

唐迎乐便暂时压下诧异之情,将头再探出去一点,试图看清横杠下的那道背影。

谁知那人似察觉到什么,回头射来凌厉的目光。

他吓了一跳,赶紧缩回身子蹲在窗台下,心头小鹿极其崩溃地到处乱撞。

靠! 真的是莫笙!

“小钟,有什么发现?”

听见老张疑惑的呼唤,他猛地清醒过来。

对喔,我是来办案的,躲什么躲?

他镇定心神,又顿了顿。

决定抛弃拉肚子的老梗,转而神情肃穆地打量地板。

竟还真的发现一小片断裂的指甲。

便学刑侦片大佬一个帅气的抬手,招来鉴识人员收集证物。

待应付过去后,他再探头看向窗外,已不见进度条的踪影,就更加惊悚了。

为何刚回来的人会出现在这,还一转眼就消失无踪?

莫笙该不会是在跟踪自己吧?

他惊慌地抿紧嘴唇,努力压下如气泡般不停冒出的问号。

又担心自己心不在焉会OOC。

只得两眼放空的同时眉头深锁,貌似沉静地四处晃荡,就在无意间瞥见了一张全家福。

照片里,年轻的夫妻抱着襁褓中的孩子,丈夫神情温柔,妻子也浅浅含笑,一家三口看起来和乐融融。

怎样也想不到如今的悲剧。

唐迎乐停下脚步,想起李太太死后对丈夫的指控,再见这张全家福。

心里便莫名有些刺疼,随之而来的,还有钟父中午说的那些话。

——封锁父亲的号码,不接家里的电话,还自己一个人搬出去住!

钟正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唐迎乐身为孤儿的记忆里,拥有一个家庭应当是一件幸福的事。

后来他渐渐长大,也渐渐明白,世上有许多悲剧正是源自于家庭。

但是什么会令一个曾经美满的家庭四分五裂?

没由来的闷疼丝丝泛开,他皱眉地低头打量这具身体。

是钟正在抗拒什么吗?

跑完现场,又接连查访一些人,等告一段落时,已经是傍晚了。

办公室还有不少人埋首桌案,另一个小队也正在讨论案件。

桌上电话声不断,呈现一种杂乱的忙碌氛围。

唯独小姬一人画风迥异,将腿翘在桌上捧着手机独自美丽。

嘴角还扬起些微弧度,也不知是在刷什么。

唐迎乐昨晚才刚穿越过来,本就睡得少,神经也一直绷着,还奔波不少地方。

早就累得两眼无神。

眼看差不多是下班时间,便分别跟老张和小姬打了声招呼,就拎起背包离开。

因为是交通的高峰时段,公交车停停走走快四十分钟才到小区附近的站牌。

他昏昏沉沉地走回公寓,拖着沉重的步伐踏上四楼。

就见一道身影坐在阶梯上,巨大的进度条横亘在走道中央,叫人呼吸一滞。

要命了,就说他好像忘了什么,原来在这等着!

微暗的视野里,莫笙抬起被阴影垄罩的俊脸。

深邃的眼眸幽暗深沉,压抑着一股风雨欲来的气息。

仿佛下一秒就要解开封印黑化暴走,简直是又帅又鬼畜。

震得唐迎乐差点两腿一软,就要学原作里的钟正在娇喘中哭出七彩珍珠。

真心不骗,原文的确出现过传说中的玛丽苏之泪,证明作者的智商令人着急。

幸好,摇摇欲坠的封印最终还是稳住了。

莫笙在看清来人后,就一扫阴鸷露出松了口气的眼神,边晃了晃手机说:“打给你,结果关机。”

“啊?” 唐迎乐掏出手机一看,才发现没电了。

他上午为了查信息和路线,已经费了不少电量。

下午又忙案子,还一直在回忆钟父说的话,就没怎么注意手机。

“没关系。” 莫笙站起来,高挑的身材像能轻易顶到天花板。“吃过了吗?”

唐迎乐见莫笙一手撑着栏杆微微俯身地看过来。

自己又正好站在低处,感觉像要被对方抱过去一样。

就忍不住倒退一步,硬是挤出一点骨气,正声说:“吃了。”

然而,他的胃更有骨气,竟快狠准地响了一大声:咕——

“......”

马的! 口嫌体正直,要不得!

他摸着胃暗自流泪,对钟正的身体恨铁不成钢。

莫笙抿唇压下弯起的嘴角,“正好我也没吃饱,一起吃吧。”

面对人家贴心递上的台阶,唐迎乐犹豫地皱起眉头。

但一对上莫笙含着晶亮笑意的眼眸,就又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不管原文里的莫笙有多坏,但现在对方还没作出任何过份的事。

今天早上还救过他,又送他护身符,照理说,他还得请人吃饭才对。

而且只是吃一顿饭而已。

凭对方会法术的本领,真要对他做什么,早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他了。

反正他对李太太的事也有些疑问,莫笙又是这方面的专家,正好能请教一番。

“好啊。” 他硬着头皮点头,又有点管不住嘴地问:“吃什么?”

莫笙反问:“你想吃什么?”

“呃......随、随便。”

也不知道钟正爱吃什么,唐迎乐怕OOC,就丢出万用答案。

不过两人才刚相识,彼此还不熟,莫笙不了解钟正的嗜好,应该不会露出破绽才对。

谁知莫笙仅思忖不到一秒,就说:“那吃巷口的面店吧。

记得你很爱吃那家的红烧牛肉面,有时候还可以连吃三、四天都不腻。”

唐迎乐眼睛一亮,“牛肉面好!”

直到走出公寓大门,他才觉得哪里奇怪。

嗯? “记得”?

哇靠,只是在酒吧聊一个晚上,就连爱吃什么都交待出来了吗?

到了面店,扑鼻的香味让唐迎乐鼻孔大张,一脸久旱逢甘霖的痴汉笑。

啊,就是这个味!

点完面后,他为免陷入尴尬,便滔滔不绝地说起下午见鬼的事。

边暗中打量莫笙的神情,企图捕捉对方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关联性。

但莫笙始终都安静地听着,手上还慢条斯理地拨着竹筷上的刺,看不出任何异常。

“然后她就变成一颗光球消失......”等说得差不多时,两碗热腾腾的面也上桌了。

唐迎乐闻香一顿,一双眼就直直盯着碗里炖得软烂的大块牛肉。

饥肠辘辘声更响,话也变得断断续续,差点没能说完。

“也、也......咕噜......也不知她怎么了。”

莫笙眼眉含笑地抿着嘴角,将拨干净的竹筷递到他面前。

“听起来应该是她本就命数已尽,不能在阳间逗留,就被鬼差勾魂离开了。”

“鬼差?” 唐迎乐接过筷子的手一僵,寒毛竖起。

迅速从美食的诱惑中回过神,仔细回想当时的情形。

“但我不记得有看到其他鬼。”

“正常。” 莫笙又抽出一张纸巾沾了点茶水,将汤匙擦干净再递过去。

“鬼差在办事时都会尽量隐藏自己,不引起活人的注意。

应该是他们早就等在一旁,给亡魂一个宣泄情绪的机会,让她离开时怨念不那么重。”

唐迎乐再次下意识接过汤匙,恍然大悟。

虽然李太太是被丈夫害死的,但这是她命中注定的死劫,所以鬼差大人好心让她抱怨抒发一下才把她带走。

看来这些阴间的神神鬼鬼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冷酷无情嘛。

接着他又有问题。“照你这么说,是不是阳寿未尽的人死了就会在阳间滞留?”

“对,除了枉死者外,还有遭到虐杀或含极大恨意而死的人也会在阳间逗留。

就算有高人超度,也必须先消去怨念、了结因果,才能去地府报到。”

莫笙说着,就打开辣酱罐帮唐迎乐加了一小匙。

“吃太辣伤身,加一点点提味就好。”

“好。” 唐迎乐说完,总算惊觉不对。

等等,莫笙的动作会不会太熟练了点?

而且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爱吃辣的?

随即他又反应过来。

喔不,是钟正爱吃辣,真巧!

这是唐迎乐穿过来的第一个晚餐,自然不曾吃过这家的牛肉面。

但他却莫名有种怀旧的满足感,大概是因为这家店的味道跟小时候曾吃过的哪家面店很像吧。

他一口又一口地喝着汤咬着肉,瞇着眼享受不含泡面味精的美味。

直到他对上莫笙满是宠溺的目光,不由心中一惊。

同时也想起另一个问题,却又没敢问。

因为他怕一不小心就戳破什么阴谋诡计,拉快进度条提前进入鬼畜剧情,便继续东拉西扯。

莫笙吃面的速度不快,每一口都嚼得很细。

像是要将食物尽数分解了才吞下肚,口味似乎也很清淡。

竟能在这个肉香四溢的环境里,面不改色地扛住诱惑,吃着最朴实无华的香菇拌面。

等吃完面,唐迎乐就耐不住疲睏,皱起一张脸打了个呵欠,标准地饱暖思淫欲。

莫笙见状,便加快速度匆匆吃完剩下的面,拉着他结账离开。

待进了公寓,唐迎乐才想起来这一餐应该要他来出,谁知反而被莫笙请了。

他尴尬地掏出钱包。“抱歉,刚才多少钱?”

莫笙回答:“忘了。”

才十分钟前的事也能忘,金鱼脑吗?

这可不是BL文小攻应有的设定。

唐迎乐无语地投以谴责目光,莫笙也一本正经地回以无辜的眼神。

头上粗壮的进度条像在告诉他,这个小攻就是这么清纯不做作!

他只好咬了咬牙,欲哭无泪地说:“那下次换我出吧。”

然后,他就见莫笙展颜一笑,语尾轻扬地说:“好啊。”

“......”

为何他有种被坑了的感觉。

上了楼,两人即将分开,莫笙突然问:“明天还坐火车上班吗?”

正要开门的唐迎乐浑身一颤,毛发全炸。

靠夭! 他企图落跑的事不会早就被看穿了吧?

楼梯间的灯光十分晕黄,莫笙又正好背着光。

一张本该俊美迷人的脸在阴影的衬托下,显得有几分危险又阴森的神秘感。

加上隐隐闪烁绿光的进度条,仿佛对方邪魅一笑就会露出森森利齿。

上演一段在原文里频繁出现的楼梯间爱斯爱慕普类。

哒咩!

正当他惊恐地僵在原地,满脑子都是极具层次感的动态马赛克,不知该如何是好时。

莫笙就发出一串低笑,那笑声有些低沉,却不似那种故作磁性刻意压低的沉,而是喉结自然滚动的雀跃低鸣。

“傻瓜。” 莫笙抬手揉了揉他的头,眼里满载莫可奈何的宠溺。

温柔得像要溢出来般,连空气都随之柔和了起来。

“早点休息,晚安。”

唐迎乐没有回应,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

看着莫笙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后,才反应过来地跳了一下。

迅速打开门冲回屋子里,满脸通红地捂着嘴,耳边全是蹦咚、蹦咚的心跳声。

靠,会乱放电的都是作弊鬼!


也不知是否单身狗太不禁撩,这一晚,唐迎乐又做了梦。

梦里的视野一片昏暗,“他”晃晃荡荡地走在夜里,听着两个人的步伐。

直到自动感应的灯光从头顶亮起,照亮公寓略带锈迹的铁灰色大门,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

突来的光亮让“他”不适应地闭了闭眼,将手塞进口袋里掏啊掏。

边不由自主地晃着浸满酒精的脑子,满眼都是天旋地转,全靠有人扶着才勉强站稳。

“奇怪,钥匙呢?”

摸了好半天就是摸不到钥匙,还隐约听见身旁的人如触电般发出压抑的闷哼。

“他”不解咕哝地皱着眉,打算换一个口袋继续摸。

一只手按住他。

“你摸错了。”男人尴尬地轻咳一声,将“他”的手拉出来,放进正确的口袋。

“这才是你的。”

“他”呆茫地看着对方,心想这人是谁?

声音真好听,好像长得也很帅。

喝醉的人眼睛是糊的,但幸好男人有双美丽的桃花眼。

特别是在低头对视的时候,总会温柔得像一潭波光潋滟的幽湖。

特别地深情,也特别地吸引人。

让“他”糊成毕加索抽象派的记忆渐渐清晰起来,也想起今晚原本的目的。

“莫……莫笙?你是莫笙。”

是“他”今晚的艳遇。

感觉自己终于作出一项前所未有的壮举,“他”忍不住呵呵低笑,像个小智障。

“是,是我。”莫笙也笑了笑,帮忙找出钥匙开门,扶着小智障走进公寓。

两人跌跌撞撞地爬上四楼。

夏夜的闷热掺入酒精的气息,相触的肌肤冒出微汗。

若有似无地散发着荷尔蒙,低微的呼吸声在狭窄又封闭的楼梯间缭绕,无限扩大了脉搏的跳动。

“他”迷迷糊糊地靠在莫笙的肩头,眼看家门就在前方,不禁有些心慌。

接下来该做什么?

头顶昏黄的微光洒下,为莫笙俊美的面容打上一层朦胧的滤镜。

“他”眼巴巴地望着对方,目光从看不清深意的眼眸一路往下,落在弧度姣好的薄唇。

就脑袋一热地抓住莫笙的领子,踮起脚往上一扑。

气势之凶猛,有如猛虎扑羊,非常霸道地小受警官。

“唔!”

可惜,霸警的准度不太好,竟一口撞上莫笙的下巴,留下一排深刻的牙印。

场面之尴尬,气得“他”捂住发疼的嘴,在对方错愕的目光下发出沉痛的哭吼。

“为什么我连这种事都做不好?呜……”

被强“吻”的人没哭,施暴方却先哭了,还越哭越委屈。

“他”甩开莫笙搀扶的手,迳自蹲在楼梯上哭得吸哩哗啦,像要将满腹苦水连同脑子里的水一起哭出来,不死不休。

“怎么了?”莫笙不明所以,蹲下身好声安抚着。

然而人一发酒疯,总会贯彻傲娇的精神。

嘴里喊着“不听不听我不听”,身体却老实地黏着对方,要别人一再哄自己。

最后莫笙没辙了,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强行捧起“他”的脸吻了下去。

温热的吐息洒在脸上,“他”怔愣地瞪大双眼。

在模糊的视野中对上莫笙垂落的眼眸,感觉自己在对方的注视中变成了一团奶油。

融在温柔交缠的唇舌上,连积压多年的苦涩和委屈都一同化成柔软的春水,在心房无声流敞。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唇瓣分离,“他”都没能反应过来。

“不哭了,嗯?”莫笙抵着“他”的额头,轻柔笑着。

“他”缓缓点头,脑子依然一团糊,心情却平静了下来。

“他”张开嘴唇想说点什么,却听远方似有空气震动的声响。

紧接着,一道音准清奇的歌声远远传来。

“我滴热情……好像一把火啪X3……”

唐迎乐浑身一震,从“他”的意识中回过神,差点在梦里喷出一句:“沃德发?”

但真正叫人猝不及防的是,也许是那歌声太过魔性,激发出他深藏于潜意识里的忧患。

竟让梦里的剧情急转直下,完美证实了佛洛伊德梦的解析之奥义。

只听“唰”的一声。

他身上的衣物忽然以相当不科学的方式一秒爆裂。

而莫笙也一扫先前的似水柔情,粗暴地将他压在墙壁上。

劈开他的叉,用力往前一顶,边邪魅一笑说:“小东西,你真是该死的美味。”

唐迎乐:“???”

可恶,这个台词好雷,但这个姿势又该死的真香!

然后,他就在梦里开启了双人运动模式。

再准确点来说,是整个画面都塞满了莫笙色气爆表的鬼畜笑。

笑得他汗流浃背,有种快要晶尽人亡的感觉,还没破处就体会了实战的恐惧。

更可怕的是,这个梦还自带音效。

啪!啪!啪!

他痛苦地皱紧眉头,不知自己该边喘边哭出声,还是俗辣地叫出声。

因为梦境实在逼真,除了音效,还有阵阵的刺痛。

仿佛梦境之外也有个人正狠狠地搧他巴掌……

咦?搧……搧巴掌?

唐迎乐一个激灵睁开眼,就见一只鸟爪毫不留情地踩下来。

“起床啦!”

他吓了一跳,立刻挥掌拍开脸上颇具重量的东西,尖声惊呼:“什么东西?”

“你才什么东西!”对方反应迅速地啄了他一口,拍拍翅膀飞到床尾。

唐迎乐也反应迅速,铿锵有力地接话:“我不是东西!”

“……”

空气瞬间安静。

一人一鸟无声对视,分别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窘迫与嫌弃。

窘迫的是人,嫌弃的是鸟……

等等,这鹦鹉是哪来的?

正当唐迎乐还在惊疑不定时,那体型圆润的鹦鹉就又搧着翅膀哗啦啦地飞出卧室。

落下满床铺的羽毛,其中几根还在他的鼻前飘了飘,一个惊天喷嚏就汹涌而出。

“哈啾!”

他搓着鼻子在床上发了半天呆,待脑中的嗡鸣退去才反应过来。

这鹦鹉……不会是钟正的宠物吧?

靠!难怪昨天出门好像听见什么东西在飞。

从前天晚上穿越过来后,他就一直没注意到家里有宠物,更别说喂食了。

一时间,他愧疚心大起,深怕会一不小心就饿死钟正的爱宠,便赶紧下床在屋里四处搜寻。

但奇怪的是,不管是屋内或阳台,都不见任何安置鹦鹉的鸟笼或栖木。

甚至连吃饭喝水的碗跟饲料都没有。

他不解地挠了挠头,索性从冰箱翻出没吃完的半袋土司。

掰成碎片装在一个塑胶碗里,再放在饭厅的餐桌上。

然后踩着椅子,看向正在吊灯上梳理羽毛的灰色鹦鹉。

只见鸟儿胖归胖,但圆滚滚的肚子和小小的头憨态十足,甚是可爱。

他便忍不住软下语气,轻声细语地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鹦鹉停下动作,用一对圆滚滚的小眼珠看了他一眼。

接着把头一扬,小胸脯一挺,以雄纠纠气昂昂的姿态溜出一串脆生生的正太奶音。

但也不知是钟正的饲养方式不对,还是它曾跟别人学过说话,竟张口就带着奇怪的腔调高声大喊:“巨根!啾!巨根!”

唐迎乐震惊了。

“巨、巨根? ”

他冷汗涔涔地瞪着鹦鹉,不敢相信钟正丧心病狂至此,竟把好好一只可爱的鸟儿取名叫巨根?

真不愧是原文里的小贱受,连宠物名都如此饥渴。

“啾!巨根!是巨根!”鹦鹉十分激动,拍着翅膀就往他的头上招呼。

并抬起一只爪子,上头绑着一块小小的名牌,刻着“鶋鹒”二字。

唐迎乐看了老半天,恍然大悟。

“原来这两个字是念巨根啊。”

鹦鹉:“……”

为了处理鹦鹉的饲养问题,唐迎乐匆匆梳洗后,就花了点时间上网搜索一番。

确认胖鹦鹉的品种是非洲灰鹦鹉,话多、黏人、聪明又胆小。

他回想对方往他脸上挥爪的架式,实在看不出哪里胆小,但话确实很多。

直到他要出门了,都还在满客厅飞舞地激情大喊:“巨——根——”

好像这名字有多雄壮威武,值得诏告天下一样。

他以最快的速度关上门。

深怕邻居听到鹦鹉的鼎鼎大名,会怀疑他们人鹦之间有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毕竟原文里确实有千奇百怪的兽人普类,而且始作俑者就住在他楼上。

想到这,他就猛然记起今早的那场春梦。

心神不宁之下,左脚不慎被玄关的门槛绊到。

就随着被推开的防盗门一头扑了出去,以前屈失意体的姿势跪倒在楼梯间。

偏不凑巧,某人正好上楼,一眼望见他翘高的屁股。

“……”

干!

唐迎乐耻哭地在心里飙出一字问候,求这位鬼畜攻稳住封印。

莫笙的脸上也爬满了震惊,仿佛灵魂有刹那间的空白。

场面实在是非常地惊心动魄。

“早。”莫笙冷静地打了招呼,目光飘渺又迷惘,似乎不知该看哪。

唐迎乐也保持镇定地爬起来。“早,我在捡东西。”

莫笙盯着他脸上沾到的灰,十分配合。“捡到了?”

唐迎乐点点头,用馀光瞥了眼进度条,神情郑重且严肃。“捡到了。”

“……”

气氛再次干掉。

莫笙只好又一次担当打破沉默者。“去上班?”

“对啊,你也是?”唐迎乐随口回完,就又尴尬地闭上嘴,很想一掌巴飞蠢死的自己。

对方刚从楼下上来,分明就是要回家,怎么会是去上班?

莫笙见他耳朵都红了,不禁笑出一声。“不是,我刚收工回来。”

唐迎乐赶紧接下去。“收工?”

问完,他才发现对方穿着跟昨天一样的衬衫与牛仔裤,肩上还背着一个老旧的帆布包。

没有人会穿这样去晨跑,显然是昨晚送他回家后就又出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大半夜的,是上哪里的夜班吗?

这疑惑还没出口,他就想起莫笙是个道士,会在晚上出门的工作自然只有一种。

果然,莫笙点头说:

“去除灵,昨天袭击你的怨灵只是被暂时击退,不会轻易放弃目标,所以我一办完事就立刻赶回来,追了他一整天。”

“啊,所以你才会……”唐迎乐一下就联系到昨天下午的惊鸿一瞥。

难怪莫笙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等等,这不就表示……那个怨灵一直在跟着他?

他心中一颤,一秒往莫笙靠去。

“放心,他不会再出现了。”莫笙失笑地抬起手,轻轻擦去他脸上的灰。“吃早餐了吗?”

唐迎乐只觉得脸颊一暖,原本炸起的寒毛就被瞬间抚平。

下意识地老实回答:“还没,打算到了学校……呃局里再买。”

靠,一时嘴快讲错了。

他偷偷地捏了把冷汗。

幸好莫笙没注意到他的口误,将手上的袋子递出去。“那这个给你。”

他好奇地接过来,见里头是热腾腾的豆浆和饭团,诧异地问:“你不吃吗?”

“我还不饿,晚点再买就好。”莫笙说完,就侧身踏上五楼的阶梯。“去上班吧,小心骑车。”

“喔。”唐迎乐摸了摸自己被碰过的地方。

想他一个人生活这么久,一朝穿越,初次感受到被人照顾的温暖,对方却是命中注定的仇敌。

这简直就是……狗血穿越剧的经典套路!

刑大说远也不远,从公寓出发,走小路三十分钟就能到。

坐公交车的话,因为路线问题,加上等车和走路,也一样是三十分钟,但省力,还在能车上滑滑手机发个呆。

当然,如果有个小绵羊的话,则能缩短至少一半的时间。

也就是说他能多睡十五分钟再起床,想一想就很美好。

早餐的份量不大,唐迎乐边走边吃,等上了车时正好吃完。

他将垃圾捆好拎在手上,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安静梳理自己对莫笙的感觉。

说实话,莫笙的长相是他喜欢的类型,性格沉稳,又会照顾人。

还愿意不辞辛劳地为他奔波除灵。

要不是事先看过原文的后续发展,他一定会对莫笙怦然心动。

但就算是真的心动了,他也不敢轻易接受。

好像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就莫名抗拒感情上的事。

总觉得一旦付出真心就一定会受伤,还不如做一只自娱自嗨的受宅,在二次元的世界里养养纸片人帅哥乐逍遥。

所以每次一有人稍微表示点好感,他就会拼命装傻,将对方拒于千里之外。

然而面对莫笙,他似乎有难以抗拒的本能,但他们明明才认识第三天。

公车停停走走,经过一家手机店,橘黄色的横幅看板极刷存在感。

以一家三口用视讯聊天的和乐画面为新方案作宣传,也提醒了他昨晚被莫笙一撩就忘了整理的思绪。

唐迎乐滑开手机,翻看社交和通讯APP,试图了解钟正的生活。

可惜,除了讨论公事外,钟正似乎不怎么跟人聊天。

各种社交app的个人动态都是一片空白,微信也十分冷清。

这很不寻常!

穷宅如他都有几个谈得来的网友,钟正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长得又帅,还会上酒吧勾搭“莫笙人”交换号码。

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与社会脱节毫无社交活动的边缘人。

何况钟正跟小姬这么要好,小姬也不像是不爱用3C产品的女孩,他们真的不曾网聊吗?

来电纪录倒是不少。

大多是来自家里,但接通的次数不多。

他再翻到封锁名单,上头就挂着一个名字,钟荣光,正是钟正的父亲。

他关上屏幕,莫名感到一丝沉闷。

虽然原文从没介绍过任何一个角色的家庭背景,但从开头第一篇的剧情来看。

钟正应当是一个心怀愧疚的人。

有良知才会感到愧疚,既然这样,为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会对家人如此拒绝往来,甚至叛逆到封锁父亲的地步?

这时,下车铃响。

唐迎乐回过神,见公车即将到站,便跟着起身。

忽然一个紧急煞车,车身摇晃,他赶紧抓住把手。

就听司机按着喇叭破口大骂:“骑电驴还敢跟公交车抢道,不知死活!”

刹那间,一道灵光闪过。

等一下!莫笙之前说什么来者?

小……小心骑车?

他脸色一变,掏出皮夹翻了翻。

不是吧!

自认少睡十五分钟也没关系的心,在看见摩托车驾照的那一刻,迅速玻璃碎。

主角有车也不提,混帐作者你他妈!


进了办公室,又是沉闷的一天之始。

因为时间还早,大部分人一来就对着萤幕发呆或喝咖啡打哈欠。

有的还穿着昨天的衣服,下巴全是新冒出来的胡渣,脸上挂着像被人殴打过的黑眼圈,简直就是大型爆肝现场。

而老张,正是其中一员。

“你来啦?”

老张抬起沧桑的浮肿面容,脸颊上还贴着一张黄色便利贴,显然曾趴在堆满公文的桌上睡觉。

他缓缓伸出手,有气无力地朝唐迎乐招了招,宛如一只饿到形销骨立的丧尸。

用如饥似渴的干哑嗓音凄然轻唤:“小……钟……”

唐迎乐打了个寒颤,差点吼出一声:“烧!都烧!要多少都烧给你!”

老张不知自己的后事已被打点好,依然用幽怨空洞的眼神问:“我的早餐呢?”

“什么早餐?”唐迎乐一脸黑人问号。

老张见他两手空空,顿时勃然大怒。

又极力压低音量地说:

“说好的,每次轮到我们两个值班,你只要早退,我就帮你掩护,隔天早、午餐都给你包的。”

唐迎乐大惊。

没想到钟正和老张之间竟然有这种黑暗交易?

眼看老张的眼神越来越危险,他急中生智,再次拉起在全家安抚奥客的职业微笑。

“原来昨天要值班吗?抱歉,我忘了,您辛苦了,我现在去给你买早餐。”

说完,他把背包一放,就在老张要大杯冰咖、汉堡加蛋的提醒声中往外奔逃。

迎面走来的同事上下打量他,打了个怪腔怪调的招呼:“这么早啊?”

唐迎乐尴尬地笑了笑,与对方擦身而过后,嘴角微垂。

无视上级命令,迟到,工作也不积极。

依刚才老张的话,钟正还时常早退、翘值班,这分明就是怠忽职守。

就算是大队长的儿子也太超过了,居然没有人去检举吗?

忽然,钟父的两句话闯进脑海。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摸摸在干些什么?”

——“人要往前看,别总想着过去的事……”

他脚步一顿,依稀感觉钟正的这些行为似乎有什么有目的。

“唷呼。”

一只手拍上肩膀,唐迎乐转过身。

就见小姬神清气爽地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个USB随身碟,笑容颇为得意。

“喏,你要的资料,就说是小案情吧。”

唐迎乐眼睛一亮,脱口就问:“是何……”

“嘘。”小姬立刻制止。

唐迎乐神经一绷,看了下左右。

见有人路过投来好奇的目光,就迅速摆出听了个笑话的表情。“呵呵呵,这个很有创意。”

那路人脸皮一抽,就加快脚步逃离,仿佛看见一个自言自语的神经病。

“……”

唐迎乐接过随身碟,两人继续往外走,小姬边小声地交待着。

“随身碟是给你回家再看的,局里的网域都有监控,不要什么档案都打开。”

小姬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平板。

“要想在局里看就用这台,资料都存在里面,别登上网路就好。”

小姬说着同时,边点开资料夹。

里头是满满的档案,除了文件档外,还有不少照片。

唐迎乐快速浏览一番。

发现内容之齐全,连何箫与所有被害人的尸检和鉴定报告也一个都不漏。

简直就像把整个档案库都搬过来一样,令他震惊不已。

这个情报能力也太强了吧?

他回想了下,昨天小姬除了刷手机外,就没有负责什么工作,十分清闲。

又自称是个小透明,不见有人跑去找她聊天。

似乎在队里并不受重用,但连钟正这个混水摸鱼的警二代都能被派去跑命案了,没道理会放过更能干的小姬吧?

一时间,唐迎乐感觉哪里奇怪,却又说不上来。

“对啦,你手机给我一下。”

小姬伸出手,态度非常自然。

“有个好东西要传给你。”

唐迎乐以为是什么机密情报,便不疑有他地解开屏幕锁递过去。

几秒后,一个音档被小姬下载到手机里。

他好奇地凑过去一看,就见档案名称写着三个字。

“金……刚经?”

这算什么好东西?

他无语看着小姬。

小姬也看着他,且手指飞快操作,将音乐设为好友专用铃声。

“喂喂喂,你等一下!”

唐迎乐非常凌乱。

“谁会用金刚经做铃声啊?

要是我正好在跟死者家属谈话,大家也忙着检查命案现场。

结果你一打来,我身上就响起念经声,那多尴尬?”

“也多应景。”小姬双手合十,散发出悲天悯人的圣洁光芒。

“人生在世,总有头七的一天,早听晚听,都是要听这么一场的。”

“靠,这样讲被家属打死吧。”

唐迎乐抢回手机,很想把设定改掉,但又不清楚钟正的真实本性。

搞不好人家就喜欢跟小姬玩这种另类的姊妹情游戏,他要是拒绝配合不就OOC了?

天晓得这会如何影响剧情发展。

“安啦。”小姬拍了拍他,很有义气地下保证。“我也会帮你放金刚经的。”

“……”

他感觉自己破案了。

这女子如此猎奇,不被排挤才怪!

匆匆替老张买完早餐,唐迎乐回到位子上,趁着还不忙,先大略翻看平板里的档案。

首先,是案子的起源。

那是一场雷阵雨的午后,某郊区的山林里,被人发现一颗半腐烂的人头。

六具死状凄惨的女尸就在警方的挖掘下重见天日。

然而有专家指出,那天的雨势虽大,但该山林的水土保持良好,尸体也被掩埋得极深。

正常来讲,不该会被冲刷出来,因而有以下推测……

唐迎乐一目十行地看过去,感觉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就匆匆跳过,直奔调查过程。

他原以为会看到好几页洋洋洒洒的报告以及充满各种专有名词的鉴定核对。

但谁知证据相关的内容非常简洁,只有两项就断定了一个人的罪行。

第一个是人证,在第七位死者出现后,有人指认何箫曾在事发前几小时出现在弃尸地附近,找到证人的人是钟正。

第二个是物证,杀害第七位死者的凶器上有何箫的指纹,找出凶器的人,也还是钟正。

前者只是有嫌疑,但非直接证据,后者才是定罪关键。

看到这,他就仰天长叹。

虽然他不是推理达人,但好歹也看过不少脑洞文。

非常清楚要陷害一个人就是要嘛收买人证,要么生出一个有指纹的凶器,两者皆可动手脚。

而且侦查队这么多人,搜证人员也不只一位,偏偏两个证据都是钟正找到的,就算是主角,这光环也套得太粗暴了。

报告上写着,钟正两次重返弃尸现场。

第一次是在第七位死者出现的隔天,找到一位人证。

第二次是在何箫被约谈后的第三天,在弃尸地点附近发现被掩埋的凶器。

导致何箫被彻底定罪,而钟正也因为高效率办案,被视为破案的大功臣。

到底钟正是怎么办到的?

点开凶器的照片,那是一把削水果的小刀,样式普通,随便一家超市都能买到。

他闭上眼,回忆起昨天的坠楼案,案情与他们搜到的线索大致符合,差别只在于李太太的亡魂自称是被推的,李先生却坚称是拉不住寻死的妻子。

他忽然一拍桌子,发出猛烈的撞击声。

难怪原文里何箫坦承自己是同性恋不可能啪杀女人后,钟正表现得万分震惊。

内心也疯狂OS:“眼见为凭,何箫的罪证是我亲眼目睹的……”

眼见为凭,这个“眼”不就是指阴阳眼吗?

既然如此,钟正肯定是与死者的亡魂谈过话,并在对方的指引下找到凶器。

所以他才会笃定自己不可能出错,但若是这样,何箫又真的是无辜的吗?

为何钟正会觉得自己害死人?

他越想越迷糊,实在急需一颗死神小学生的头脑。

“小钟啊。”

老张发出忧心忡忡的呼唤,刻着岁月浅痕的双眼充满长者的睿智与慈爱。

“坠楼案的报告你慢慢整理,反正尸检还没出来,你压力不用太大,放轻松点。”

唐迎乐一囧,赶紧回了个尴尬的微笑,同时又倍感温馨,张口就要发出一张好人卡。

谁知,老张话还没说完。

“破坏公务赔钱事小,你把我吓出心脏病,我做鬼都不饶你。”

“……”

他默默地握住辟邪玉石,有槽吐不出。

真相要追查,手头上的案子也不能落下。

坠楼案的死者母亲坚持要解剖,死者父亲却觉得破坏遗体会害女儿不好投胎,死者婆婆认为一看就知道是自杀。

死者母亲怀疑是女婿外遇杀人,死者婆婆骂回去说是你女儿整天喊要跳楼。

于是战火一触即发,双方家庭吵得不可开交,李先生却全程毫无意见。

倒是唐迎乐被夹在炮火中头疼不已,唯有老张气定神闲,公事公办地说:“一切交给检察官判定。”

唐迎乐认命地埋头打报告,边一心二用地计画着。

既然作者赋予主角见鬼的金手指,不如就物尽其用,找何箫的亡魂谈谈。

但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也不知对方被鬼差勾走了没,只希望主角光环能至少帮他找到其他线索。

唉呀,白天打报告应付活人,晚上跑墓园帮阿飘伸冤。

感觉自己就像是小说里的阴阳警探康斯坦丁,真是帅帅der……

喔,不对,他现在就在小说里,而且还是本鬼畜BL文!

果然非常符合近年来套路泛滥的网路小说,集污暴、灵异、推理、卖腐于一身,真是四种元素一次满足。

不过,说到见鬼。

舞动的手指在键盘上暂停,他瞪着闪烁不定的游标,眉头一皱。

大概是辟邪玉石给了他勇气。

照理说,应当怕鬼的自己,除去在火车上被怨灵袭击的那一次,这两天他走在路上见到阿飘。

都莫名有种习以为常的错觉,为什么?

他纳闷地低下头,再次打量这具身体。

难道……他开始被钟正影响了?


找亡魂讨论一下鬼生的计划很丰满,可惜现实总是骨感。

在确认今天没有值班后,唐迎乐一打完报告就果断开溜。

即便途中不慎被大队长老爹抓个正着,他也硬着头皮在咆啸声中往外奔逃,完美保住渎职警二代兼不孝子的人设。

抱歉了,广大的纳税民众,这一切都是为了任务!

从不迟到早退的他,在穿越之后竟然破功,不由深感内疚。

便抱着誓要破解真相的豪情壮志,热血沸腾地回到公寓、走过饭厅,然后……

突然欲火难耐,决定敞开双手,先撸会儿鸟。

“小鸟鸟。”

他一把抱起吊灯上胖呼呼的毛团子撸啊撸,嘴里边咯咯咯地痴笑着。

尾音荡漾,将奴才本色诠释得淋漓尽致,一颗没钱养毛孩子的孤单寂寞心也受到了抚慰。

啊,如果还能被奶声奶气地撒娇就更好了。

于是,奶音来了。

“你才小!”

“……”

孩子有起床气,做爹的要体谅。

在被炸毛的鹦鹉赏了一爪后,唐迎乐终于冷静下来,顶着满头鸟毛在屋子搜寻一圈,总算找到摩托钥匙。

他稍微整顿一下,再接着出门,然后……

就像个偷车贼一样,顶着热心邻居的怀疑目光,将停在公寓附近的摩托都试了遍,才在对方报警之前找到车子落荒而逃。

融合复古与时尚造型的最新款,以优雅的星空蓝于车流中平稳穿梭。

迎面吹来的风夹杂着每位骑士朝夕相处的亲密伴侣,机油废气,令他感动得泪流满面。

有车真好!

相较于现实随性的交通风格,这里显然是紧凑了许多。

但遵守交通法规总是没错,他万分庆幸自己穿越前看的不是国外的小说。

否则此时的他不仅会变成文盲,还会是马路三宝。

趁着红灯待转,他点开手机地图,思量接下来的计划。

按照一般的世俗印象,亡魂通常不是守着自己的坟,就是在身亡处徘徊。

资料显示,何箫死后没多久,相依为命的祖母就因病情恶化去世。

何家没有其他人,两祖孙的遗体在殡仪馆里躺了一个月。

钟正就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亲自出钱将他们火化合葬在公墓里。

对此,唐迎乐十分困惑。

既然莫笙甘愿不择手段地为何箫报仇,显然是极为在乎这位兄长。

但为何却不曾出面料理后事?

他抱着满腹疑问,风尘仆仆地抵达公墓。

见墓园占地辽阔,不知该从何找起。

便仗着钟正讨人喜欢的好脸皮,发挥打工时练就出来的装熟技能,跟管理员阿伯搏感情,拜托对方指引一下方向。

管理员阿伯大概也是个天涯寂寞人。

难得有年轻人找他抬杠,便天南地北地聊开了。

直到话题告一段落,才想起什么。

纳闷地说:“欸,我刚还想说你怎么那眼熟,你不是两个礼拜前才来过吗?还问我那谁的墓有没有人来祭拜。”

唐迎乐愣了一下。

原来钟正两个礼拜前来过?

他赶紧一脸惆怅地说:“喔,家门不幸,今天拜的是隔壁那一位。”

“……”

今天的天气非常晴朗,艳阳灿烂,冷暖适中。

徐徐轻拂的山风还带着檀香与烧纸的馀味。

唐迎乐深吸一口气,遥望满山林立的墓塔,发出一句感慨:“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这么多人来扫墓,还在门口拍团体照。”

阿伯瞳孔一震,默默地看了看四周,又默默地看着他,面容苍白如纸。

唐迎乐也跟着一震,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悚,也被周遭的“目光”看得非常怂。

靠!此人非彼人!

他一秒按住辟邪玉石,欲哭无泪地干笑,“我开玩笑的。”

但阿伯笑不太出来,一张脸皮不仅坚若磐石动也不动,还由白转黑。

为免被就地掩埋,他果断在对方欲言又止的谴责视线中告辞离开,并面无表情又目空一切地穿过好兄弟们。

头也不回地朝目的地出发,颇有视死如归的气势,看起来就很高冷大佬。

莫笙说过,如果不想跟亡魂接触,就不要理他们。

辟邪玉石能阻止他们接近,但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毕竟鬼曾经是活人,也懂得仗势欺人。

尽管如此,唐迎乐还是觉得非常虚。

因为钟正的阴阳眼太过犀利,看阿飘都跟看活人差不多。

若不仔细审视会极难分辨,简直就是项技术活。

一路弯弯绕绕,终于找到了灵堂。

冷清的偌大空间有阵阵低微的踢撞声,也不知是谁在干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打量四周,边缓步走过一排排骨灰柜,找到何家祖孙所在的柜子。

转进去,就猛然撞见一颗飞舞的头,吓得他喉咙一紧差点尖叫。

幸好那颗头双眼紧闭,没有注意到他。

然而,就像一个怕小强的人,很难不去注意身边是否有小强出没一样。

唐迎乐也很难不去注意那颗头,深怕对方会在不经意间扑过来咬他一口。

于是他又忍不住悄悄投去一眼,才看清楚那颗头之所以窜上窜下,是正在被一个无头鬼当毽子踢。

“……”

结合自己在大街上看到的阿飘杂技团,他不得不作出一个结论。

玩还是你们好兄弟会玩!

为了不打扰踢头鬼的雅兴,他轻手轻脚地绕过对方。

从一格格柜位找到何箫的名字,用气音小声地呼唤:“何箫?”

回答他的是一片寂静,与阿飘的踢头声。

咚、咚、咚……

非常地刷存在感。

他努力转动脑细胞,可惜CPU有点卡。

大概是“踢毽子”的画面太深刻,几乎占去了他全部的心神,连带脑壳都有被踢到的痛感。

他用馀光望了下左右,确认没人……呃,没活人后,就上前一步。

轻轻敲了下柜门。“何箫,可以出来谈谈吗?”

等了一阵,还是没有回应,他只好继续呼唤,还顺口来了句:“在不在家?”

这一回,终于有人回了。

“不在!”

他无语一噎,正想说:“这个梗有点老”时,就大吃一惊。

不对,刚是谁在说话?怎么声音是从后面传来的?

思及自己可能召唤出什么未知的东西,他再次抓住辟邪玉石,吞了下口水。

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就赫然对上一颗眼白翻起的头,捧着那头的好兄弟还比着一根中指。

“都说了多少次,那屋子一直是空的,从来没鬼在!”

踢头鬼十分暴躁,头毛都竖了起来。

“你他妈的要么找道士招魂,要么自己落观音下去,哪有大白天来人家墓前敲门的?

当我们阿飘很闲吗?

拎杯好不容易踢到四千四百多下,快要破四四四四的纪录,结果又被你打乱了。

王八蛋!”

“……”

抱歉,打扰了。

唐迎乐一脸怀疑人生地离开公墓。

在蓝天白云下骑着车摇摇晃晃。

直到骑进人声吵杂的闹区,感受阳间浓浓的生气,才总算从好兄弟把头当毽子踢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既然墓园找不到何箫,那身亡处呢?

依据资料,何箫是在老张带人上门时袭警逃跑。

两天后,就被登山者发现陈尸在湾潭山里。

身上有多处地方受到严重撞击,头颅破裂变形。

经过现场勘查和痕迹比对,判定是坠崖而亡。

他查了下地图,骑车去湾潭山差不多要一个小时。

所幸现在是夏天,离天黑还有不少时间,便把龙头一拐,一鼓作气地直奔目的地。

他上了山,停好摩托车,照着地图指引走了一段路。

又钻进横生杂草中爬了爬,被蚊虫叮了几个包,来到报告上标示的座标。

但可惜的是,放眼望去,依然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什么飘都没看到。

他不死心地滑开手机,点开现场勘查照片比对一番。

确认自己没来错地方,再抬头仰望所谓的悬崖,看似波澜不起的面容便渐渐升起一丝怒意。

在原文的结局里。

钟正与莫笙就是在一个六月冤雪的日子里,从何箫坠落身亡的悬崖跳下去。

并且在被活活冻死前,做了一场惊天动地、肉汁横飞的野外战斗……

“屁啦!这个高度摔下来必死无疑吧,还野外战斗!”

到底是智障作者在乱写,还是这个世界的人种都基因突变?

唐迎乐本就累得要命,跑了大老远的路又一无所获。

还想起渡雷文失败导致穿越的痛苦经历,顿时就气得仰天大吼。

霎时间,满山林都是他最后四个字的回音。

“野——外——作——战——”

然后,他就听见身后有踩到树枝的声响,以及某人的倒吸口气。

他浑身一僵,比在灵堂被鬼呛声时还要冷汗直冒。

却又抑制不住本能,就像鬼片里炮灰配角,叫主角不要看主角却偏要看的作死举动。

一点点地转动脖子看去。

一根粗壮的进度条,就在第一时间闯入视野。

NO!

他在心里嚎啕大哭。

为什么这家伙总是要在奇怪的时间点出现?

就算是官配CP不可拆也不是这种黏法啊!

而莫笙也一脸怀疑自己为何要在这时出现的表情。

既空洞又迷惘,同时眼眸深处也风起云涌、雷电交加、变幻万千。

仿佛鬼畜封印将崩,整个心魂都陷入了激烈的天人交战中。

幸好,理智还是占了上风。

“真巧,来办案?”莫笙恢复镇定,主动递出一把阶梯,成功地保住暖男人设。

“来办案。”

唐迎乐迅速扒着阶梯一跳,铿锵有力地大声胡扯。

“我收到检举,怀疑有人在这附近打炮……不对,是打枪、打、打、打手枪!”

“……”

阶梯下得太快,他感觉自己把腿跳断了,差点哽咽地哭出鼻泡。

“我是指真正的手枪。”

莫笙抿了抿嘴,一双桃花眼还是破功地微微眯起。“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

唐迎乐在内心悲痛哭吼。

是真的即将会有两个人在未来的某日在这里野外战斗,完成最后一次的生命大和谐。

而他为了阻止这个结局,辛苦地奔波一整天,却始终找不到能改变剧情走向的关键NPC,他苦啊!

莫笙大概是从他幽怨的眼神读出什么,竟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柔声说:“辛苦了。”

缠绕发梢的指尖很温柔,唐迎乐顿时有些心神荡漾。

他心想,自己果然是孤单了太久,又刚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

才会这么一点点温暖就几乎要招架不住,想要仰头回蹭对方的掌心。

他低头捏了下自己的腿,压下多馀的遐想,问:“你呢?”

莫笙神情略黯,“我来找人,就恰好看到你。”

找人?

唐迎乐猜想对方也是来找何箫的亡魂,随即又意识到先前一直忽略的问题。

凭莫笙能驱除恶鬼的本领,招回何箫的亡魂应当是易如反掌。

更别说替死者伸冤。

但为何莫笙还没抓出害死何箫和那些女孩的真凶,就急着在钟正面前撕去伪装复仇?

还是其实已经抓到了,但作者为了迎合BL文的市场,就略掉过程直奔啪?

邪恶的读者啊!

为啪而啪的文是没有灵魂的,你们不知道吗?

不过,莫笙很快就推翻了他的猜测。

“我的师门就在这座山里,但我师父为了闭关修炼,特意设下结界,所以我一出关下山,要再回去就难了。”

莫笙垂眸凝望某处,似为遮掩什么,却藏不住话中的一丝苦涩。

唐迎乐一怔,算是明白了。

也许当初莫笙在深山修炼,与外界隔离 太久。

等收到家人接连出事的消息时已经太晚了,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上。

只剩下师父一个亲人,偏又再也回不去。

他张了张嘴,却不知能安慰对方什么。

毕竟此时的“钟正”对莫笙的真实身份是毫不知情。

幸好莫笙很快就收起那份感伤,抬头看了下天色。

“天快黑了,先下山吧,你想吃什么?”

“嗄?”唐迎乐再次一愣,这话题也转得太快。

莫笙笑道:“说好的,有缘做邻居,要常一起吃饭。”

“等等。”唐迎乐纳闷。“我哪时说……”

“前天在酒吧时,你说的。”莫笙立刻抢答。

唐迎乐只好闭上嘴,并想起早上那场春梦前半部份的强吻戏码,不由唏嘘。

钟正啊钟正,亏你名字取得正经八百,谁知竟是这么不要脸的主动小妖受?

“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为免哪天“美”梦成真,他舔了舔略干的嘴唇,决定力挽狂澜,争取减少与莫笙独处的机会。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特别是喝醉的酒鬼。”

“听过。”莫笙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并善解人意地笑了笑,散发出情深不悔的暖男光芒。

“没关系,我也是男人,可以负负得‘正’。”

“……”

别以为语带双关他就听不出来喔!


莫笙不愧是在深山修行的人。

不仅随身携带天然防蚊液与止痒膏,让唐迎乐免于再受蚊虫之苦。

还十分熟悉这里的地势,三两下就绕开那些崎岖难行的山径,带他回到主路上。

这对早已身心俱疲的人来说,简直是天降向导。

“渴吗?”莫笙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

当然渴!

但唐迎乐盯着那瓶清澈透明的水,以及瓶身包装上“多运动多喝水”的宣传标语。

再偷偷瞧了眼进度条,就吞了下为数不多的口水,于脑中闪过一百种“运动”的姿势与桥段。

没办法,根据各大BL文的套路,每个渣攻都有一个必备技能,就是在饮料里下药!

于是他眼巴巴地望着水,极力挣扎了番,决定要忍痛拒绝这甜美的诱惑。

幸好莫笙又补了句,“刚买的,还没开封。”

唐迎乐眼睛一亮,立刻抛开所有顾虑,接过来狂喝几口,发出满足的感慨。

他擦了把汗,享受清新的山风,边眺望着山水美色,随口问:“贵门派如何称呼?”

“天机门。”

“在哪?”

“在那。”莫笙往一个方向指去。

唐迎乐随着指示望去,只见蓝天白云下有一片山尖,山尖幽静苍郁,苍郁之下……就还是苍郁。

什么想象中的道观庙宇都没看到,也不知那天机门究竟是长何模样。

他用抛弃语文课多年的脑子想了想,只能勉强想到一句“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两人休息片刻,就继续前行。

说起来,既然湾潭山是莫笙的师门所在,而何箫也在这里坠崖身亡,那么应当能合理推测。

何箫逃亡后曾有打算来投靠莫笙,谁知莫笙的师父为了闭关修炼将天机门封住了。

何箫不得其门而入,就不幸发生意外失足坠崖……

想到这,唐迎乐就脚步一顿。

等等,莫笙自称是来找人,又提及师门的事,却始终没有明确表示是来找谁。

何况山这么大,天机门的方位与何箫的身亡地也差了十万八千里,莫笙怎会这么凑巧地看到他?

即便是来找何箫的亡魂,那也早该找着了,不至于拖一年,所以……

他倒吸口气,腰椎顿感一阵酸疼,膝盖也隐隐作痛,根本就是黄暴剧情即将解锁的征兆。

靠!对方果然是在跟踪自己吧!不然他们怎会三番四次地巧遇?

“怎么了?”莫笙察觉动静就转身看来,脸上的关怀不似作假。

“没,没什么。”唐迎乐及时喝一口水遮掩内心的慌乱,然后抬手放到嘴边打了个小哈欠,作出一副疲困的样子。

“只是有点累了。”

莫笙不疑有他地走过来。

“过了前面那段小坡就到了,腰还好吗?膝盖疼不疼?”

唐迎乐大惊,“你怎么知道我腰酸膝盖疼?”

难道是看他印堂发黑、面相有异?还是什么巫蛊下咒?

也不知被那问题戳破什么盲点,莫笙陷入短暂的沉默。

且目光略有朝天并有几分闪烁,片刻后,才面露无奈地苦笑说:“看来以后不能让你喝酒,说过什么都不记得了。”

嗯?又关喝酒什么事?

唐迎乐越想越心惊。

难不成那一晚真的有酒后乱事,他们的关系早就不纯洁了?

然后,他就怀抱着一丝丝的羞涩,听莫笙娓娓道来。

“你跟我说过,有一次你上山搜证时,不巧遇到大雷雨,山路太滑,就不小心摔车伤到膝盖,所以无法走太久的路,腰也容易疼。”

“……”

没想到是这么科学性的答复,唐迎乐不禁有点傻,还有一点点……失望。

说好的斩妖除魔、掐指一算呢?

而且钟正你到底跟“莫笙人”聊什么,初次见面就聊到膝盖跟腰?

莫笙见他依旧痴茫,便失笑地伸出手。

“真的累傻了?我背你吧。”

“不不不,这点路我还可以。”唐迎乐赶紧回绝。

“不舒服就别逞强。”

莫笙背过身微微屈膝,双手往后一抱一架,就轻易地将一个一百七十八公分的男人背起来。

唐迎乐反应不及,只好攀住莫笙的肩膀,听对方柔声说:“傻瓜,你对我不必这么客气。”

“……”

可恶!

他就是抵挡不了这种贴心暖男的人设!

青年的背十分宽厚,步伐又沉稳,没有一颠一簸的不适。

瞬间舒缓了腰椎和膝盖的酸疼。

唐迎乐趴在莫笙的背上,默然注视对方专注望着前方的侧脸,竟无端有股想哭的冲动。

等过了那段坡路,抵达停车的地方,他匆匆道了谢就涨红着脸跳下来。

掏出钥匙发动摩托车,再戴上安全帽,却见莫笙还站在原地不动。

便又下意识问:“你的车呢?”

莫笙摇了摇头,“我没车。”

唐迎乐一愣,“那你要怎么回去?”

莫笙不以为意地笑了下,“我搭公交车就好。”

此时天色渐暗,站牌又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再想起对方这一路的照顾,唐迎乐就忍不住心软了。

虽然莫笙接近他是另有所图,还疑似在跟纵自己。

但他才接受过对方的帮助,这么快就过河拆桥也太自私了点。

何况……报复什么的也是后来的事,说不定他能逆转剧情、化解仇恨呢?

“那我载你吧。”他拉开椅垫,取出备用的安全帽。“还好我有多带一顶。”

莫笙没有接过帽子,却是静静地注视着他。

直到唐迎乐被看得有些手足无措后,深邃的眼眸才浮现水亮的笑意。“谢谢。”

“不、不客气。”

唐迎乐被那一笑弄得晕头转向,就赶紧坐上车,嘴里边慌乱地说:“邻居嘛,互助友好是应该的。”

“嗯,邻居。”莫笙接过安全帽,并自然地两腿一跨坐上后座。

“一起吃饭也是应该的。”

“……”

屁!

照这个逻辑,他岂不是每天都要跟左邻右舍讨饭吃了?

但他这个槽还来不及吐,就听莫笙接着说:“三民路的面馆如何?记得你说过他们的蟹黄小笼汤包很好吃。”

小笼汤包好!

唐迎乐一秒答应,等车子骑上路后,才猛地反应过来。

等等!

他怎么又跳坑了?

但想了想除了泡面和打工附送的员工餐外就没怎么吃过新鲜美食的自己……

他可耻地在心中捂脸。

艸,最好这家的小笼汤包真的很好吃!

一到山脚,天色就完全变黑。

等骑进市区,微凉的夜风就吹来些许湿意。

唐迎乐不由庆信莫笙提醒得早。

倘若他们再晚点下山,恐怕就得迎着山风细雨,饥寒交迫地摸黑骑山路了。

到了面馆门口,刚停好车放下安全帽,就感觉大腿处有小小的震动。

他从口袋掏出手机一看,顿时脸色一变,脱口喊出惊天动地的:“妈呀!”

又惊又恐,尾音还有些发颤,一听就是接了个鬼来电。

莫笙不明所以,却反应迅速。

只见他目光一沉,出手如电,迅速抢过唐迎乐手里的东西。

另一手也捏诀就要打上去,指尖灵光闪烁,似一招之间就能将邪物粉碎殆尽。

唐迎乐愣了一秒,赶紧阻止。

“等等,我的手机!”

莫笙也愣了一下,才看清楚那的确是一台普普通通的手机。

没有散发阴冷的邪气,也不是什么害人的诅咒之物。

更重要的是,萤幕上跳出来的来电人只有一个字——“妈”

“……”

一阵尴尬的沉默。

良久,莫笙交还手机,满脸复杂地说:“你跟令堂的感情真特别。”

特别到能直接用“妈呀!”来称呼。

唐迎乐也满脸羞耻,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过激的反应,唯有呵呵两声干笑可解。

因为来电没被接通,很快就断了。

没多久,语音留言的通知就跳了出来。

唐迎乐点开留言,一道温婉的女子嗓音就传入耳膜。

刹那间,他脑中一懵,被捕获所有心神。

“小正,后天是你的生日,回家吃个饭吧,妈给你煮猪脚面线。”

轻柔的语调藏着一份思子的关爱。

他蓦地眼眶一红,也不知自己怎么回事,心口满是又涨又酸的热意。

等意识过来时,萤幕已经被他关掉,只剩一片朦胧的影子。

“还好吗?”莫笙伸指轻抹他的眼角。

视线忽然变得清晰,唐迎乐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他抹了抹脸,心想应该是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便又干笑两声说:“没事,只是眼睛进了沙子。”

莫笙看着他,也淡淡地笑了下,“嗯,刚确实有道风。”

既然台阶都摆好了,两人便和和气气地走下去。

将方才的乌龙都扔到一旁,一起进面馆准备吃晚餐。

但唐迎乐一想起钟母的留言,又忍不住紧张了起来。

身为一个孤儿,他没有与父母相处的经验,突然要扮演别人的儿子,还得小心维持人设。

实在是天大的挑战。

何况他上次没认出大队长老爹已经够惨了,在不清楚家里有谁的情况下,要是他又一个不小心对着钟母喊阿姨。

恐怕这场家庭革命就要从黑名单上升到死亡笔记了。

这个家到底要不要回呢?

唐迎乐非常苦恼。

可是猪脚面线有点感人。

他抿了抿嘴,吞下被馋出来的口水。

点好菜,就继续皱着眉,沉浸在钟正带给他的难题中。

忽然,一根食指抚上眉头,他回过神来,就见莫笙凑到面前盯着他的额头。

他不解地回视,直到眉间的紧绷被舒展开后,才见对方收回手说:“这样好多了。”

温柔的触感还残留在眉间,唐迎乐呐呐地问:“什么好多了?”

“皱痕。”莫笙细细打量他的眼眉,神情专注,口吻专业。

“以面相学来说,时常皱眉的人容易诸事不顺,思虑过多,身体也会欠佳。”

喔,终于回到玄学频道了。

唐迎乐点点头,心想反正他都有阴阳眼了,这又是一个有灵异元素的BL世界。

那么多听一点面相风水之类的知识也不错。

于是他收起所有乱七八糟的心思,专心聆听,十分受教。

谁知,莫笙却突然展颜一笑,一双桃花眼眸光潋滟,秒切入渣攻浪子的气场。

柔声说:“而且你长得这么好看,总是皱眉多可惜。”

“……”

告你乱撩人喔!

唐迎乐清了下喉咙,面不改色地抄起老梗。

“Seafood(师父的谐音),请让我们继续在神棍……在玄学的知识海洋中漫游吧,Seafood,信徒有个问题。”

莫笙微微抽了下眼角,艰难地从情场浪子切回法师形态,叹气道:“什么问题?”

“你刚说到面相,一个人的长相真的能影响到命运吗?”

唐迎乐十分好奇。

记忆中,他小时候就曾被说面相不好,多灾多难易夭折。

所以一直没有家庭愿意收养他。

而事实也证明了,他两年前暴肝过度差点猝死,好不容易养好身体,却又发生意外魂穿,确实挺短命的。

“但一个人长怎样不是天生父母给的吗?命运也是天生就注定了?”

面对这个千古不变的老问题,莫笙淡然一笑,看起来就很高深莫测。

“是,也不是。”

唐迎乐便一脸看神棍。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为什么会有是也不是这种答案?

莫笙继续解释,边从筷筒里抽出两双免洗筷,主动做起餐前的准备工作,逐一挑刺。

“长相是父母给的,但也能相由心生,与其说是面相注定了命运,不如说是人心注定了命运。”

唐迎乐见状,想起上回被全程照顾的经历,顿觉不好意思。

便也加入餐饮卫生工的行列,学对方用餐巾纸沾水擦汤匙。

边接着问:“那据说修眉、点痣、整形或改名就可以转运的呢?”

莫笙顿了一下,眼底浮现意味不明的浓墨。

“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听那话语似带一分嗤笑。

唐迎乐还以为那是世外高人对凡夫俗子的嘲讽,不由耳根发烫。

毕竟他就是改名求转运的那一个。

他垮着脸,略为沮丧地说:“所以天生如何,就真的注定人生如何吗?你说的人心又是指什么?性格吗?”

莫笙沉吟了会。“正常情况下,命运确实是定好的。”

唐迎乐一听,就更加感伤了,却又忍不住反驳:“但不是说人定胜天吗?世上明明有那么多成功改变命运创造新人生的案例。”

莫笙失笑,“你觉得‘人定胜天’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人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战胜上天吗?”唐迎乐不懂他为何这么问。

莫笙摇头。

“那是现代人断章取义的误解,这句话的原文是‘人定则胜天’。

‘定’是指安定、心定,意思就是人唯有安定心思、坚定意志才能战胜逆境,与上天无关。”

突然的成语教学让唐迎乐懵了,随即又反应过来。

“战胜逆境不就也改变命运?”

“但你怎么知道,那些改变不也是你命中注定的?”

“啊?”

莫笙举起杯子在桌上倒下一小滩水,用手指轻轻画出一条线。

“确实,不同的生辰各有不同的命盘,代表着日后注定走上的不同路,但谁说这命盘只能是一条直线?”

说着,食指又从那条线上岔出其他分支,分支又各有分支,直到指尖的水分用干殆尽。

“一个人的命运就像一个迷宫,也像一个棋盘,有些岔路会走向死路,有些会走向不同的人生,有的殊途同归。

端看你遇到转角时作出怎样的选择。

当然,你若想蒙着眼一条路走到底,得到的自然也会是八字面相学上最大机率的那个果。”

“而变与不变,没有所谓的对错,一条路走到底,也未必就无须付出心力。

每一条路虽然都已经安排在那,但走不走、如何走,都还是要看个人的选择与意念。”

“所以命运天注定,说对也不对,因为人心是最大的因果变数,就连天都有可能会被蒙蔽。”

莫笙说着就眼神渐沉,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唐迎乐捧着脑袋瓜子,晕晕呼呼地想了想,仍不死心地挣扎着。

“那你说,天生短命的人要怎么改变?每天早睡早起、养身健体吗?但结果还是没用啊。”

“怎么说没用?”莫笙问道。

唐迎乐便以自己为原型,瞎掰一个孤儿努力求生却仍意外触电身亡的案子。

说着同时,一碗麻酱面和一盘粗炒就来了,只差一笼还要再等几分钟的蟹黄小笼汤包。

莫笙再次递出辣椒罐,轻声叮嘱别吃太辣,然后就安静地搅拌着麻酱面,低垂的眼眸有说不清的黯然。

直到唐迎乐讲完了才恢复笑意,示意对方先吃,他慢慢解释。

“命运的变数不只在人身上,还有大环境下交互影响的因果。

以你说的孤儿为例,虽然他天生面相不好,但如果有人愿意破除迷信收养那位孤儿,令他不必从小为生计烦恼。

也许就能避开操劳过度差点猝死的风险,更不会有为了省钱不修手机导致电池漏电的意外。

当然,这只是命运变数的其中一个因果,还有其他改变早夭结局的机缘他没掌握住而已。

而这也或许是大多数人在无形之中所作的决定所至。”

唐迎乐听得一知半解,只能将面条含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吞下去。

“你的意思是,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改命,只有自己和其他人所作的因果导致的转变?”

莫笙点头,“正常情况下,是的。”

正常情况?

这是莫笙第二次提到“正常情况”了,难道还有不正常的情况?

正当唐迎乐要进一步提问时,就瞥见一道非常眼熟的娇小身影。

“小姬?”

正要朝柜台走去的女孩浑身一震,露出“上班偷吃被抓包”的糟糕表情。

并虔诚万分地发出一字亲切问候:“艸!”

唐迎乐:“???”

这不是好闺密半路相遇的问候语吧?

大概是自觉一见面就爆粗太重口了,小姬迅速收好表情,咧嘴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

补上自以为能粉饰太平的招呼。

“哈哈,真巧,在约会?”

唐迎乐差点也想艸了。

只是一起吃面,又不是吃下面,这就算约会?

“单纯吃个饭而已。”

说完,就收到一道“奸情都是从吃饭开始”的眼神。

唐迎乐想起钟正曾跟小姬说过去酒吧钓帅哥的艳遇,便自觉这误会洗不掉了。

只得火速转移话题。

“你也来吃饭啊,一起?”

“不用啦,我买外带。”话是这么说,小姬还是大喇喇地拉开椅子坐下。

慧眼视奸夫地看向莫笙。

“你朋友啊,怎么认识的?”

“邻居啦,叫莫笙。”唐迎乐自然不好意思再提酒吧,就紧接着跟莫笙介绍小姬。

“这是我同事,叫她小姬就好。”

小姬也不知想到什么,热情洋溢地说:“哎唷,有什么好陌生的?你们多约……多来往几次就不陌生啦。”

“……”

唐迎乐无语看向莫笙,满眼都透漏着“看看你这个名字真的不要怪别人误会”的讯息。

莫笙抿唇笑了下,主动开口:“你好,我叫莫笙,何以箫笙默的笙。”

多亏小姬的文化造诣还算可以,没像唐迎乐一样问哪个莫。

就反应过来地说:“喔,姓莫名笙啊,幸会幸会,用‘笙’这个字还挺特别的。

我昨天查档案也看到有人取名叫笙,不过那人姓何,叫何笙,长得跟你一样帅。”

空气顿时一阵尴尬。

唐迎乐更是汗流浃背。

靠,何箫、何笙,不就是俩兄弟吗?

人家特地换了个姓接近自己,你怎么就在当事人的面前爆出来啊?

要是鬼畜笙当场脱马甲变态化,将黄暴进度条直接拉到最后怎么办?

这顿饭真是吃得他胃疼也头疼。

倒是莫笙听了态度如常,见小笼包端上来了,还拿起公筷为唐迎乐夹去一颗。

“来,趁热吃,小心烫。”

唐迎乐干笑了下,战战兢兢地用汤匙接过小笼包。

然后噘起嘴安静如鸡地吸汤汁,试图用鲜美的蟹黄馅安抚纤弱的小心脏。

边在颅内小剧场里精分出两个小小唐。

一个小小唐在痛哭流涕。

“呜呜呜,这个汤包真的好好吃!趁现在有钱赶快多吃几颗!”

另一个小小唐也痛哭流涕。

“呜呜呜,我是不是要被鬼畜了?赶快再多吃一颗压压惊!”

然而,小姬丝毫不觉得自己泄漏了什么,更没察觉唐迎乐心底的波涛汹涌。

就迳自发挥自来熟魔人的功力。

继续跟莫笙畅聊附近的美食,而后决定起身离去。

唐迎乐很纳闷。“你不是要买外带吗?”

小姬摆了摆手。“忽然想换个口味,吃点别的。”

“吃什么?”

小姬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他略有羞红的白嫩脸庞。“豆花。”

“……”

唐迎乐困惑地摸了摸脸。

怎么,他长得很像豆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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