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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报复渣男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后续

布偶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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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沈鸾曹瑾   更新:2025-05-15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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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报复渣男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后续》精彩片段


倒是金氏,带着沈鸾完全不见踪迹,大概也是明白自己的身份。

谁料到金氏此刻,已经跟好几位夫人谈笑甚欢。

“沈三夫人好见识,我都是才刚刚听说的,没想到您对这种来自异域的香粉如此了解?”

金氏掩着唇呵呵呵地轻笑,“也不过是偶尔见过,说起来我家里还有一些,若是夫人当真好奇,回头就让人给您送去。”

“此话当真?沈三夫人实在率性,我若是从前见着了你,定早与你结交。”

沈鸾在旁边看得叹为观止。

金氏在沈家的作风,一般都是不管随便都可以,对什么事都很不上心,得过且过,自己开心就好。

谁若是让她不痛快了,她一点儿都不会给面子地怼回去,反正无所顾忌。

可是此刻的她,仿佛天生讨人喜欢,旁人说什么她都能接的上话,且能够引起别人的关注。

就这么小半会儿,已经不下三四个争着要跟她交好。

自己嫡母还有这般能耐,沈鸾又长了见识。

“鸾儿,过来见过几位夫人。”

金氏朝着沈鸾招招手,沈鸾走过去,端端正正地行礼,一举手一投足,优雅大方,温婉得体。

众人心里知道沈鸾和金氏并非母女,可看她们两人毫无芥蒂地相处,一个个也不好多说什么。

金氏知道她们心中所想,于是让沈鸾去找同龄人玩。

老娘要以一己之力扭转这些人心里乱七八糟的偏见。

“好像秦姑娘也来了,方才听说去了湖边,鸾儿去看看吧。”

沈鸾应下,离开后,金氏脸上扬起特别和善的笑容,打算开始洗脑。

……

马场旁边就有一个颇大的湖,湖里泊着几艘游船,一早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沈鸾带着紫烟慢慢往湖边上走,一路见着好几家的姑娘,正兴高采烈地放着纸鸢。

天真烂漫的笑声,让人听见了心情都轻快起来。

“姑娘,一会儿见着了秦姑娘,咱们也过来这里放纸鸢,马车上都给您备着了,燕子花样的,可好看了。”

“再说吧。”

这么幼稚无邪的玩意她已经很久没碰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放得上去。

沈鸾走得好好的,忽然有人拦在了自己面前,还好几个。

当中一位穿着五彩绣蝶撒花裙的姑娘噙着笑容,“沈三姑娘,没想到在这儿见着你了。”

沈鸾在记忆里认真想了一下,发现没印象。

“不知姑娘是?”

那女子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随后又娇笑起来,“沈三姑娘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过也理解,你都多久没出过门了?我还以为上次你中途跑回家之后,不会再参加这样的宴请呢。”

沈鸾一脸平静地看着她笑得夸张,默默地回忆着。

其实也用不着回忆,能戳自己肺管子的事情也不多,就那么几样。

也不过就是拿她外室之女的出身说事儿,觉得她也不会怎么样,只要不当着长辈的面儿,便可以拿出来逗乐子。

那时候的沈鸾哪里受得了?只恨不得地上裂出一条缝来,自己能够跳进去躲一躲。

因此宴请还未结束,她便寻了个理由匆匆离开,回去后还大哭了一场。

“抱歉,姑娘是谁我确实不记得,也可能是我人见得太多了,一些没什么特别的也记不住,姑娘别见怪。”

沈鸾浅浅地笑起来,“我这人认生的很,不喜欢跟不熟悉的人说话,姑娘可能让让?”



曹瑾眼角藏着一丝得意,他也没想到竟会如此成功,如今弹劾秦戈的奏折如同屋外的细雨,延绵不绝,陛下就是再器重他,也不得不迫于舆论将他停职查办。

“你不是一直都希望我能够出人头地?三皇子已经暗示我数次,只要我成功了,他便会从此信任我,等到他大业有成,我便是从龙之臣,扬名立万,阿鸾,你难道不高兴?”

沈鸾身体里的血一阵冰凉,贝齿将嘴唇生生咬破。

曹瑾抬手,拇指动作轻柔地将她嘴角的血迹擦掉,温柔至极,“阿鸾,你放心,就算你与他已经行了苟且之事,我也不会嫌弃你……”

他的手指慢慢向上,摸到了沈鸾脸上那条狰狞的伤疤,“就像天下人只有我,不会嫌弃你的丑陋,我依然会待你如初……”

“但不包括这个孽种。”

他目光突然阴鸷了下来,不待沈鸾反应过来,就被他捏住了嘴,苦涩的药汁猛然灌下,呛得她直咳嗽。

“落胎的时候会有些痛,不过你别怕,我会一直在这陪着你的……”

他不顾沈鸾的挣扎,强行将她揽在怀里,“你知道吗?自我第一次见你,便觉得你就该是我的,但我区区一个翰林编修如何配得上……”

他叹息一声,“好在你有了这道疤,萧家退了亲,我这才有机会拥有了你……”

沈鸾来不及细想他话中的深意,腹部便传来刀绞般的疼痛,细密的痛感爬满沈鸾的四肢百骸,接着一股暖流涌出将她素色的裙面打湿。

她的孩子……

曹瑾看见那血,缓缓笑了起来,将沈鸾抱紧,“阿鸾别怕,我会一直陪着你。”

满心的愤怒让沈鸾支起身子,拼命推开了这个魔鬼!

“滚!你这个疯子!”

话落的一瞬,一口鲜血自她口中喷出,整个人如同朵开败的花,骤然坍塌。

沈鸾栽倒在床上,浑身抽搐,满头的青丝散乱,与她口中呕出的鲜血混作一团。

她闭上眼,一声惨笑。

她早该想到,曹瑾大事已成,还留她做什么?

当然是赐她一碗毒药了!

“曹瑾,升官发财死老婆,你果真打得一手好算盘。”

曹瑾慌乱的将她扶起,“阿鸾?阿鸾!我没有!不是我!你别死!你别死!”

“医官!叫医官来!快!”

……

沈鸾死后,却并未消失,她浮在半空,看着曹瑾抱着自己的尸首伤心欲绝的样子。

只觉得好笑。

如此算计伤害自己的人明明是他,却还要继续装得情深义重。

他不累吗?

曹瑾给沈鸾办了一个盛大的丧事,哀恸的表情让所有人都在宽慰他。

沈鸾有些腻烦,她留在这儿干什么呢?

她不能离开尸首五步远的距离,于是低头去看棺里的自己。

灰白的脸色让那道疤更加难看了,惨不忍睹,歪歪曲曲仿佛一条蜈蚣,令人作呕。

沈鸾百无聊赖地飘着,等到了晚上,无人来祭奠,她更是满心不甘,她含冤而死,为什么不能化为厉鬼索命?

灵堂上灯火忽闪了几下,一人浑身墨黑的装束走了进来。

曹瑾瞧见之后,眼睛倏地睁大,起身冲过去,朝着那人举起了拳头。

秦戈抬手轻易拦下,随意一挥,曹瑾脚底不稳,险些栽倒。

灵堂里并无他人,曹瑾眼睛里带着血丝,怒目而视,“你还有脸出现在这里?皇上竟然没有处死你?秦戈,你凭什么这好命?是你害死了阿鸾!”


沈鸾的舌尖在唇瓣上轻轻舔过,腥锈的气息充斥了她的口腔,这样的滋味,像是能够唤醒人心底深处最为黑暗的念头。

“不小心咬的,无碍,过两日就好了。”

她缓缓转过身,表情木然地朝着自己的院子走。

当年大姐姐定了亲之后,曹瑾才突然上门求娶,可祖母和母亲哪里瞧得上他?那会儿自己身上又有别的事情,没想到就给曹瑾钻了空子。

沈鸾忽然抬手摸了摸脸颊,平滑光润,什么都没有。

可那道疤,仿佛已经刻在了骨子里,除非用曹瑾的血来抹平,否则永不会消失。

……

沈鸾找了人去打听,沈家此次家学,除了曹瑾之外,还有两个也要参加科考的学子,都是寒门,能入沈府家学,两人感恩戴德。

沈源德的意思不难猜,若是这两人他日当真考取功名,必定会对沈家千恩万谢,届时便会成为沈家男儿的助力。

除此之外,沈鸾还听到一个奇怪的名字。

“广阳侯世子秦戈?你确实打听清楚了?”

紫烟点头,“确实如此,姑娘,世子怎么会来咱们家家学?广阳侯府不是世代尚武吗?”

沈鸾一脸疑惑,“我如何会知晓?”

秦戈在搞什么鬼?广阳侯往上三代都是武学世家,行军打仗豪杰辈出,一路靠着军功封侯,且是丹书铁券,世袭爵位。

上辈子到了秦戈更是不得了,年纪轻轻便屡次剿匪平乱立功,最后凭借绥州之乱一战成名,入主大都督府。

不过他似乎跟九皇子更亲近,因此才成了三皇子的眼中钉。

若没有那件事,他将会是历朝最年轻的大都督,执掌天下兵马大权。

何时也没听过他去哪家的家学啊?这是打算弃武从文是怎么的?

知道曹瑾就在沈家的家学,沈鸾变得比往日更加沉静,她在想曹瑾为何会来沈家。

此刻曹瑾应是做了几年的编修,虽是个不重要的闲职,但也并非只挂个名,他还能抽空来沈家,对他有什么好处?

此人从来无利不起早,他这么做,必然有他的目的。

大伯父为人淡泊名利,曹瑾居然能够说动大伯父同意他来沈家,定是有什么打动了他,会是什么?

沈鸾在院子里关了自己几日,一样样设想,又一样样排除,最后坐在院子里,得出一个荒谬的猜想来。

前世曹瑾若是能有能耐让大伯父对他另眼相看,也不会被沈家嫌弃得那般明显。

所以如今的曹瑾,有这样的能耐了。

他是如何有的?

沈鸾抬头望天,呆呆地看着碧蓝如洗的高空,眼眸逐渐空洞。

最不可能的猜想,也许就是真的。

若真是如此……

沈鸾忽然站起来,伺候在旁边的紫烟吓了一跳。

“姑娘,怎么了?”

沈鸾转头朝她轻笑了一下,“快到晌午了,哥哥们念书也该疲乏了,我去做些甜汤送去给哥哥们醒醒神。”

紫烟:“……”

姑娘近来越来越想一出是一出,甜汤什么的,让她们下人做就好呀!


伙计退出去,金氏立刻招呼沈鸾,“这个不错,我觉得这个适合,小姑娘青葱鲜嫩,还有这个花样也新鲜……这次的样式确实别致,不若一样来一个。”

沈鸾都无奈了,轻轻拉住金氏,“母亲,我的首饰都戴不完,何必浪费银钱置办这么多?”

“你不是会给沈玥送一些去?近来没送了?”

金氏透亮的眼神让沈鸾怔住,“这些母亲都知晓?”

金氏笑起来,“我送你的东西我都记得,会出现在沈玥那里,自然是你送的。”

“可您既然知道,还不断地往我这里送东西。”

“你都给了沈玥,我怕你不够用。”

沈鸾心里猛地一酸,金氏轻飘飘的语气,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虽然她毕竟不是自己的生母,却毫不吝啬地为自己考虑。

前世自己伤了脸,最痛心焦虑的也是她,甚至花了大代价要去请一位神医来给自己治伤,但那会儿各种事情交杂在一块儿,沈鸾与她又长期交恶,终究没能等到神医出现。

现在想想,金氏几乎做了身为嫡母能做的一切,而她却从不曾感激过。

“母亲,我之前……”

“之前都是过去的事情,又何必再提?”

金氏打断沈鸾的话,一双能够看清世事的眼睛和善地看着她,“我与你母女一场,便是上天赐予的缘分,这就够了。”

她忽而笑起来,又指向名录,“我还是觉得一样来一个的好,省的选来选去麻烦。”

沈鸾:“……”

这种事情上没人能拗得过金氏,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叫来了伙计,金氏将她的意思一说,伙计顿时喜笑颜开,这位不愧是他们点翠阁最喜欢的客人,与财神爷无异。

“您稍等,这几样都在店里,我这就去给您取来,剩下一些等工匠一做好,立时给您送去府里。”

伙计喜滋滋地出了雅间,吩咐人将新品全数给金氏送过去。

“伙计,方才那只嵌宝掐丝的镯子是我们先看上的,怎么就拿走了?”

一个丫鬟拦住了他的去路,在她身后,站着一位姑娘,穿着打扮很是讲究,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千金。

“对不住对不住,那些已经有人买下了。”

“凭什么,分明是我们先看上的,有你们这样做生意的吗?”

晏城随处可见皇亲贵胄,伙计也不敢托大,讨好地笑起来,“姑娘,这镯子啊,一早就被人定下了,只之前没有人来取,因此放在店里,这不,人家已经来拿了,姑娘不若再看看店里别的式样?”

小丫鬟觉得自家姑娘委屈了,不依不饶,“既然你们摆了出来,那就是让人买的,我家姑娘瞧上了,你难道还不卖?”

她身后的女子轻柔出声,“金巧,你跟他去看看镯子的买家是谁,好生与人商量,若是她肯相让,我们一定会有所补偿。”

伙计在心里翻白眼儿,那可是点翠阁的财神爷,补偿是什么玩意?

小丫鬟趾高气昂地朝伙计抬抬下巴,“走吧,我家姑娘难得瞧中一样首饰,怎么也得请人让出来才行。”


秦戈来到沈鸾面前,“沈姑娘这是要去湖边?”

“是。”

沈鸾低着头,眼睛盯着自己的裙摆,打算秦戈一让开她立马就窜过去。

但秦戈似乎没有让开的意思,直直地站在她面前。

“上回在府里见着了姑娘,只是不知道为何姑娘却看到了我就转身离开,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寻思,可是我做了什么让姑娘不高兴的事儿?”

“没有没有,世子多虑了,上回……上回可能是我没瞧见世子。”

“哦?”

秦戈的声音忽然更加低沉,“那沈姑娘为何不抬头呢?”

沈鸾:“……”

她抬不抬头关他什么事!

就算不抬头,沈鸾也感觉自己快完了。

她的视线落在秦戈垂在身侧的手上。

那双手,骨节分明,宽大厚实。

沈鸾莫名其妙浑身都不对劲,她清楚地知道那双手掌心的温度,掐着自己的腰往下使劲……

要死了。

沈鸾蓦地挪开视线,只觉得鼻腔呼吸的气都是滚烫的,袖子里的指尖不住地轻颤。

“沈姑娘?”

秦戈忽然瞧见了沈鸾的耳朵,精致秀气,小巧玲珑,只是这会儿她的耳尖仿佛要滴血一样,红得几乎要透明了。

这是……因为自己吗?

秦戈的眼睛渐渐睁大,心底有什么东西破开来一般。

然而很快,沈鸾抬起了头,脸上的表情出奇地平静。

“世子,我想去湖边走走,可否请您行个方便?”

沈鸾的声音清冷,若非她的耳朵依然透红,与平日完全没有任何区别。

秦戈心里微微一动,“那真是巧了,我也要去湖边找舒舒,不如一块儿吧,也有个伴。”

沈鸾:“……”

“世子方才不是刚从湖边过来?”

“嗯,就忽然想到件事要跟舒舒说,那走吧,前面儿就是了,舒舒整日在家中惦记着你,知道你今日也会来高兴坏了,刚刚还在找你来着。”

秦戈神色自如,看着沈鸾浅浅地笑了笑,沈鸾这会儿也想不出拒绝的话来。

知道秦舒在找自己,她只能应付着笑笑,一块儿往湖边走。

反正、反正也不远了……

……

认真想来,沈鸾跟秦戈并没有怎么单独相处过。

前世见到他的时候,几乎都有秦舒在,后来自己嫁了人,就更没有机会见到他。

微风从湖面吹来,将沈鸾的发丝吹得轻轻飘动。

她用手将头发别到耳后,垂眸余光不小心扫到秦戈的手,一瞬间呼吸又有些重。

完了,她这是得了什么病?为什么就是看不得秦戈的手?

看一眼脑子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一些让她心悸的场景,仿佛心上有蚂蚁在轻轻啃噬,蚀骨的焦躁。

沈鸾赶紧深呼吸,调整目光看向远处,试图让心情平复下来。

“上回我给舒舒带了个白玉玲珑套球,沈姑娘可见过了?”

“见过,舒舒给我看了,端的是精致逼人,工艺精湛。”

“那你可喜欢?”

沈鸾抬眼看他,眼里俱是疑惑。

秦戈轻轻咳了一声,“那玲珑套球我也是偶然瞧见,让小五去买了来,结果他听错了,买了两个回来,一个已经送到舒舒那里,另一只放我那儿也浪费,你若是喜欢我让人给你送去,权当做个新鲜。”

“两个?”

沈鸾眨了眨眼睛,这球……前世她就见过,因此这次在见到的时候,沈鸾的惊讶和赞赏并没有那么激动。

可是前世她也没听说过有两只白玉玲珑套球,舒舒那儿还是也只有一只啊。


“这有何不可?”

沈鸾便随口念了一句诗,沈志安随即写下,等他写完,一直没说话的秦戈接了一句,“如此,是不是到我了?”

沈鸾的目光挪过去,印象里秦戈总是来去匆匆,浑身穿戴都散发着武将气息。

而此刻的他,一身长袍,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让冷硬的棱角都柔缓不少,还真有些文人气质。

“劳烦世子。”

沈鸾慢慢地移过去,眼睛垂着始终不与秦戈交汇。

秦戈好笑地看着她,“沈三姑娘想让我写什么呢?既然写了,自然要你满意才是。”

多正常的对话,前世沈鸾决计不会多想,旁人说秦戈对她有点不一样,她根本不当一回事。

自己与秦舒关系好,秦戈爱屋及乌有什么问题?完全没有嘛。

但现在,秦戈说什么她都总觉得有种微妙的气息。

念了一句诗词,秦戈很快给她写好。

他的字与沈文韶的截然不同,一看就是习武之人的刚劲笔力,挥洒自如,又充满了力量。

“多谢世子。”

沈鸾最后才去了曹瑾那里。

她脸上是符合闺阁少女的矜持和天真,她不敢让自己脸上的笑容露出破绽,害怕藏不住自己眼里浓烈的恨意。

曹瑾见她走到自己身边,险些克制不住去拉她的手。

这样青涩稚嫩,娇美动人的沈鸾,让他心驰荡漾,恨不得立刻就能娶回去好生疼爱。

曹瑾的声音里藏着微不可查的激动颤抖,“能给沈三姑娘写诗,是在下的荣幸。”

沈鸾用帕子掩着嘴唇轻笑,“是我的荣幸才是,等到诸位不日高中,这些诗句都会成为墨宝呢,到那时我可就赚了。”

她将小心思泄露出来,惹了大家轻笑,只觉得想法可爱至极。

可曹瑾的脸上却有一瞬间僵硬,这里只有他已经无缘科考,他只是三甲进士出身,在翰林院做编修混迹到如今,并无什么建树。

但沈鸾一个女子知道什么?她怕是以为大家都跟她的哥哥一样要参加科举,曹瑾又无从反驳。

沈鸾依旧笑眯眯地,“劳烦公子,那就写一句……‘岚雾今朝重,江山此地深’,与今日阴沉沉的雨天也算贴切。”

曹瑾被她的笑颜晃了眼,提笔落在纸上。

那第一个“岚”字落下,沈鸾眼瞳便是剧烈收缩,她无比庆幸曹瑾此刻是低着头写字,看不到自己的表情。

等曹瑾写完,沈鸾已经恢复了原样,规规矩矩地道了谢,让丫头们将字都捧上,得体地离开。

回到院子里,沈鸾让人将诗句放在桌上,“都出去,把门关好,我有点累想休息一会儿。”

屋里静悄悄之后,沈鸾的目光挪到了曹瑾的那句诗。

诗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岚”字。

三皇子野心勃勃,在外面却想要一个才名,因此做了不少诗句。

曹瑾为了博他欢心,找了个时机,将三皇子所做诗句都抄录下来要赠予他,却在“岚”这个字上犯了愁。

三皇子也不知道怎么的,“岚”这个字写得格外有特色,曹瑾于是苦练很久,终于练得几乎一模一样,还真就让三皇子记住了他。

从此曹瑾在写这个字的时候,都是三皇子喜欢的样子。

如今,这个“岚”字跟沈鸾上辈子见到的,一模一样!

“老天还真是……格外优待我。”

沈鸾摊开掌心,刚刚要愈合的伤口又再次被她掐破,捏着的丝帕与血肉交缠,黏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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