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品选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萧霁温知渝,也是实力派作者“荒野塞壬”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为...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品选集》精彩片段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温霁其实是个非常好哄的小孩,温知渝偶尔会觉得,这孩子在八岁的年纪好像懂事的有些过分。她八岁在做什么?反正不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起来背书。
“阿霁,你饿不饿啊?”
“不饿。”
“阿霁,你渴不渴啊?”
“阿姐,我不渴。”
温霁正拿着笔在写大字,终于被温知渝打搅的忍不住了,放下手中的毛笔,看着旁边百无聊赖的温知渝“阿姐,先生布置的十张大字我还没有写完,阿姐不必陪着我了。”
虽然说的非常委婉,但是温知渝已经听出来了,这是觉得她在这里碍事了,温知渝有心劝两句“阿霁,你身体本来就不好,这才刚刚去学堂,跟不上夫子讲课是正常,你也不必这般刻苦。”
温霁的确自律,每天一大早起来温书,下学之后就开始写字,相较起来,温知渝才是那个无所事事的人。
温霁却是绷着小脸“阿姐怎么可以这样说?先生说过,做学问不可投机取巧,贪图享乐,要时刻勤学苦练,方可有所成。”
温知渝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年纪的小孩,难道不该想尽办法逃学,想着法子去玩吗?
“好了好了,那你好好学习,阿姐不闹你了。”温知渝起身离开了书房,温霁看着自己的阿姐垂头丧气的离开书房,忍不住皱着小脸叹气。
阿姐担心他,他当然知道,而且他也知道,他家阿姐不同于他同窗的家里长辈那样望子成龙,要求严苛,他的阿姐却总是想让他轻松一些,快乐一些,温霁垂首,在桌子面前站的笔直,开始练字。
可他家中的情况不同,他是男子,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他也要尽快成长起来,好让阿姐能轻松一些。
现在的日光正好,明亮却不刺眼,温知渝坐在院子里,温霁的生活已经走上正轨了,可她来到这这么久的时间,日子还是过得一塌糊涂,现在还没想到赚钱的路子不说,家里除了住的地方和书房,其他的地方也还是原样不变,温知渝发现比起温霁这个小孩来说,她才是贪图享受的那个。
温霁放下毛笔,揉了揉自己酸疼的手腕,看着外面逐渐昏暗的天色,该点灯了。
温霁去取火点灯的时候,温知渝正拿着话本子在看,这还是她去给温霁买书的时候发现的,书坊中的话本子还可以租借,古代的话本子,虽然花样不多,但胜在大胆,而且文笔都极好。
“阿霁,今晚想要吃什么?”
温知渝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应该是个美食爱好者,虽然是古代,但是各种的食物调料却是不缺的,不会在这亏了肚子。
“阿姐,我不挑食,阿姐做自己喜欢的就好。”
“想吃糖醋排骨啊,那再做个小炒肉好了。”
“那麻烦阿姐再炒两盘蔬菜吧。”温霁站在温知渝旁边,板板正正的,只是说的话有点像她爹。
“你这个年纪,不多吃肉怎么长得高呢?”温霁拿着打火石离开了“阿姐忘了,前日回春堂的郎中说了,阿姐需得多吃些蔬菜。”
“才来了多久,就敢当我的家了。”
温知渝嘀咕了一句,但还是找了两把绿叶菜出来,顺手将房间的油灯点燃,比起灯红酒绿的现代城市,这个时代一旦天黑,真的是除了天上的星月,一点光都瞧不见。
一直到用晚食的时候,温霁才吹灭了书房的灯,关上了房门,阿姐说油灯到底昏暗,对眼睛不好,若是弄坏了眼睛,郎中可瞧不好,所以温霁每天晚上只学到用晚食的时候。
“这两日天气越来越热了,还不到寒瓜的季节,不过桃子倒是开始卖了。”
用过晚食,温霁洗了锅碗瓢盆出来的时候,温知渝将洗好的桃子放在院中的桌子上,招呼着温霁去吃。
温霁拿了个桃子吃了一口,充沛甜蜜的汁水顿时溢满口中,温霁曾吃过桃子,因为桃子的季节短,又不容易存放,所以有些小贩会扔掉一些烂掉的桃子,他曾找到过一个烂了半边的,放在河边洗过之后,将剩下的那半个珍惜的吃掉了。
味道很好,但是没有现在这个好,温霁看着手中圆滚滚,染上一层桃红色的桃子,咬下去也脆甜。
“好吃吧?我下午的时候特意放在井水中冰过的。”温知渝咬着桃子,看着温霁吃的斯文。
温霁点头“好吃。”
温知渝仰脸看着漫天星辰,这样的天空是她从未见过的,温霁也仰脸看着,很多时候,他都觉得现在的生活像是一场梦,唯独,温霁扭头看了一眼温知渝。
唯独他的阿姐,一定是真切存在的。
温知渝现在的作息不知道多规律,到点就困,最后还是温霁在她犯困的时候准时叫醒她,让她去屋子里睡,温霁如今已然懂得男女之别,他屋子中的床还没有做好,他便在温知渝的床边打地铺睡觉。
温知渝原本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在她眼中,温霁就是个小屁孩,而她,实际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了,再大个几岁,都能给他当妈了。
不过温霁这小孩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亦或者是天性使然,别的不说,性格古板倒是真的,不过八岁的年纪,做事就一板一眼了,还时不时教育起她来了。
她养了不过两个月的光景,就从那个和野狗抢食的凶戾狼崽子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古板,难不成,男主的世界都是开了倍速的?
温知渝迷迷糊糊的还未入睡,借着烛火微弱的光芒看着温霁收拾好被褥,盖上被子准备入睡的样子。
“原本觉得养小孩很难的,没想到也挺好养的啊,亏我之前那么担心,毕竟阿霁以后那么厉害,万一养不好,岂不是我的错了?”
温知渝嘟囔了几句,便裹着被子翻身睡去了,反倒是温霁,吹灭烛火之后,躺在地上铺好的被褥上辗转反侧,阿姐此话何意,他以后会很厉害吗?
自己有没有这样一个亲姐姐,温霁自然是最清楚的,可他一个小乞儿,又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更何况阿姐对他那样好。
温霁翻了个身,看着床上的身影,如果他真的有什么是阿姐想要的,只要阿姐开口,他一定会给。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
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且都是少年英才,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县令高兴,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还单独设宴,要宴请他们七人。
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
“要去吗?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这个可推不得。”温知渝稍显无奈,他们家不缺银子,但依旧是无权无势,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
“自是要去的,阿姐不必担心,我心中有数。”温霁的确不担心,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还插手他的事情,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再是任性,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今日天不热,我们在家吃烧烤吧。”
温霁还没应答,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这两日不许进书房,知道吗?”
“阿姐?”
“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就说年纪小,抗压能力不行。”
温霁眨眨眼,轻声应了一句“好,听阿姐的。”
“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
“阿姐,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
温霁穿衣一向简单,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她很清楚,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应该说,是随她拿捏的,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他就一定会穿。
数日之后,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暗红色的,乍看上去,款式并不繁复,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是无法遮掩的华丽。
“阿姐,我一定要穿吗?”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
“怎么?不好看?嫌弃?”温知渝盯着他,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
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会招来何种目光了。
“怎么招摇了?无事,你年纪小,穿些鲜艳的衣服,不会有人笑话的,更何况,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
温知渝都这般说了,温霁便无话可说,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
温霁别的不说,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又瘦又脏,所以颜值低了一些,可如今的少年,虽然身材纤细,还未长成,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
正红色不适合,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如同出鞘的利剑,带着锋芒。
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顿时眼前一亮,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你看,阿姐的眼光不错吧,你看看,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
奇迹温温,很有趣。
温霁知道这衣裳好,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顺滑柔软,且很透气,等天气热起来之后,将内衬脱了,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
“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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